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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Oct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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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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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赵艳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11 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 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 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艳春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 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已签

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002116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董事会秘书:林琳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互联网地址:www.haisum.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艳春 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艳春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证,具有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证书。现任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 协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青年律师联合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议案均投票同意。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5: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 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 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 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 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收件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 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赵艳春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中国海诚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 艳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