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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16
Dec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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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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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盛屯矿业 证券代码:600711 公告编号:2016-090 债券代码:122283 债券简称:13 盛屯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 盛屯债”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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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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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停牌起始日:2016 年 12 月 8 日
赎回数量:200,000,000 元(2,000,000 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216,000,000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 债券摘牌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3 盛屯债、122283。
3、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 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423 号”。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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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券利率:8%(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8、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12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兑付日:本次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兑付本次债券剩余本金的 50%。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 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采矿权为“13 盛屯债”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采矿权在本次 债券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119,782.34 万元。
11、上市时间和地点:2013 年 12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12、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成功发行“13 盛屯债”公司债券,2016 年 12 月 12 日为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 司可于“13 盛屯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3 盛屯债” 的议案》,决定在“13 盛屯债”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放弃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13 盛屯债”全部赎回。其中:
1、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2016 年 12 月 7 日收市后在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13 盛屯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108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此外,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4 次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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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盛屯债”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6-081”、
“2016-082”、“2016-083”、“2016-084”),并披露了《关于实施“13 盛屯债” 公司债券赎回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6-087”),通知“13 盛屯债”公司债 券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三、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13 盛屯债”的赎回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8 日为“13 盛 屯债”的停牌起始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13 盛屯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公司债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200,000,000 元(2,000,000 张)
- 2、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216,000,000 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司债本金赎回金额为 200,000,000 元 ,占“13 盛屯债”发行总额 200,000,000 元的 100%,同时兑付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 16,000,000 元 , 共 计 影 响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216,000,000 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 不会对公司资金使 用造成影响。
四、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 2016 年 12 月 12 日起,“13 盛屯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本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世纪金桥园商务楼 4 楼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邮政编码:3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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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承销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联系人:贺安琪
联系电话:010-88366060-8789 邮政编码:10004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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