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23, 2014

56939_rns_2014-12-23_9300c482-d6cb-43d0-a19d-aa05c50838e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 1 号之 2 二楼)

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盛屯矿业")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4 号文核准。

公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4.5 亿元,一次全部发行。

2、盛屯矿业本次公开发行面值 4.5 亿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45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4.65 亿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408.61 万元(2011 年、2012 年追溯调整后合并报表及 201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 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债券无担保。

5、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6.0%—7.8%,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 情况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T-1 日)15:00 前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

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 中"(六)配售"。

8、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0.3 亿元和 4.2 亿元,占本次债 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6.67%和 93.3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 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 网上公开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 则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 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92",简称为"14 盛屯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 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92"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50"。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长城证券(以下简称"簿记管理人")提交《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500 万 元(含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联席主承销商另有规 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 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4

年 12 月 24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 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盛屯矿业、公司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簿记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次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T
日)、网上认购
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4

12

26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承销团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
织的、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人民币元
公众投资者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4.5 亿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 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 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 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 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6.0%-7.8%,最 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情况在预设利率 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 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六)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 3 年末行使 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兑付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后 5 个工作日 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的 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进行配售。

(八)回拨机制: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3亿元和4.2亿

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 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 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九)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十)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一)发行首日/起息日:2014 年 12 月 26 日。

(十二)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十三)兑付日:2019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五)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六)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七)保荐机构、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十八)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次债券认购不足4.5亿元部分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十九)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3 号文核准,公 司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 盛屯债"),发行总额 2 亿元。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4 日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3 年 2 亿元公司债券 2014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13 盛屯债"的 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级别 AA-、评级展望稳定。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4年12月24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4年12月25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4年12月26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向网下回拨日(如有)
T+1日
(2014年12月29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
(2014年12月30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
人专用收款账户
T+3
(2014年12月31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注册日

(二十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0%-7.8%,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联席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5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机 构投资者必须在(T-1 日)15:00 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 附件),按照"(四)询价办法"中"2、提交"的要求传真文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4 年 12 月 25 日(T-1 日)15:00 前将如下 询价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1)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 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及其股东,必 须在 9:00-9:30 期间将询价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2)其他不存在关联关系的 机构投资者应在 9:30-15:00 期间将询价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询价文件应包括: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 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

传真:0755-83515662、0755-83467847;

电话:0755-83516054、0755-83868393。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4.5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0.3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 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次 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4年12月26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本次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92",简称为"14盛屯债"。

2、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 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次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 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 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T 日之前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 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 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 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5、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六)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七)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

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4.5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4.2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 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 本次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500万元(含500万元), 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T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12 月 2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 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 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 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 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 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4年12月30日 (T+2日)17:00前足额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 资者全称"和"14盛屯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传真划款凭证。若机构投资者未能 在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收款单位: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8010100100011816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系统内行号:33701

联系人:陈焕谦

联系电话:0755-82989467 82989465

(八)网下发行注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及时报送上交所和登 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机构投资者若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联席主承销商指 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 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陈东
  •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 101 号办公楼第四层东侧 A 区
  • 联系人: 邹亚鹏
  • 联系电话:0592-5891693
  • 传 真:0592-5891699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层
  •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0755-83516054
  • 传 真:0755-83516266

联席主承销商

  •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玮
  •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 联系人:蔺小强
  • 联系电话:0531-68889202
  • 传 真:0531-68889222

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簿 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6.0%-7.8%)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T-1 日)15:00 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传真: 0755-83515662、0755-83467847;电话: 0755-83516054、0755-83868393。

注:发传真后请与簿记管理人予以确认。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 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 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联席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联席主 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联席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联席主承销商 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 的比例向联席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联席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本次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 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4.5 亿元(含 4.5 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6.10%—6.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6.10 1,000
6.20 2,000
6.30 4,000
6.40 8,000
6.5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50%,但高于或等于 6.40%时,有效申购金额 8,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40%,但高于或等于 6.3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30%,但高于或等于 6.2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20%,但高于或等于 6.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 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送达 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 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 0755-83515662、0755-83467847;电话: 0755-83516054、0755-83868393。

此页无正文,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