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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Jul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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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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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 05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 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4.249 元/股调整为 15.2858 元/股,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9.317 万股调整为 42.8856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 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由 23.15 元/股调整为 15.3960 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由 28.5320 万股调整为 42.5127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由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1.8382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1.4651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 3.3033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95%。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 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其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1 年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482 万股 (调整后),可归属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7992 万股(调整后),合 计 41.047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66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 7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5238 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83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910 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34%。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