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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5

May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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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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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2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的方式召开,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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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9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 2、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 —

  • 年5月29日9:30 11:30和13:00 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

  • 年5月28日15:00至2015年5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 (八)出席对象:

  •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九)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五)《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 (六)《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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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八)《关于为子公司倍特建安在中信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的预 案》;

(九)《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5日、3月 18日、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倍特建安在中信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和《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属特别决议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 报告》已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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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1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 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 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 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和5月26日 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有关事项

  • 1、投票代码:360628。

  •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9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高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5、投票步骤: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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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以 100 元代表总议案。以 1.00 元代表议案 1, 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为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元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元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元
3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元
4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元
5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预案》
5.00元
6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6.00元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7.00元
8 《关于为子公司倍特建安在中信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
的预案》
8.00元
9 《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

  •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的 委托数量 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 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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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有关事项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 15:00,

  • 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上述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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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纪建敏、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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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 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关于为子公司倍特建安在中信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
《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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