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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Aug 2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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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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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08 年4 月10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4 月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 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 济效益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做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定期年度审 计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部 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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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 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 工作经验。

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与被审计的单位、个人有利益关系或冲突的审计人员应予回避。

第九条 审计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权限

第十条 基本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审计行业标准就以下项目对其财务的真实、 合理性,制度的有效性及经营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核查,并形成书面的审 计、评价报告。

  • 1、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

  •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 4、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财务处理的规范性、合理性。

  • 5、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6、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离任。

  • 7、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交办特定项目。

  • 8、其它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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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时报送 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有关会议。

3、 检查会计记帐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以及经济活动相关资料;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中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 料。

4、 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事项的意见,以及 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5、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及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的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分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常规审计主要包括对公司各部 门及所属子公司等每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年度财务决算、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离 任等进行审计核查;定期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是根据董事会、监事会授权,对特 定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应是有计划、有秩序、有目的,即从确认项目开始到审 计结束应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后续阶段四个阶段。

第十四条 准备阶段

根据公司下达的各部门各单位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年度 重点项目的审计要求,制定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总经理、董事会、监事 会并按各自的权限审核批准与之相关的审计工作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 总体计划,编制半年度和项目详细工作计划,确定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至少包 括审计通知书中的内容),经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发审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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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种类、目的、内容范围、方式、起讫 时间、审计小组负责人及成员等。

审计通知书正本应在实施审计前三日送至被审计单位,复印件由审计部存档。

第十五条 实施阶段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解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强弱,对会计凭 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采取顺查或逆查,全部或抽样检查;同时在实施的过 程中形成详细工作底稿。

根据工作底稿,按项目整理归类,构成审计报告材料草稿。

第十六条 报告阶段

审计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被审计事项作出客观评价,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的依据、被审计单位的简况、对被审单位财务状况及经 营状况分析评价、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涉及金额、数量、人员、审计小组意见、 有关证据资料附件。

审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对工作底稿及相关原始材料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 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征求审计意见稿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应提出书面意见, 经被审计单位主管签字,(如被审计单位具法人资格,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负责人 也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审计部,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则视同对审计报 告无异议。

审计报告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定稿并作出结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 批准签发,同时对有存在问题要求改进的,通知被审计单位按时执行。

审计项目完成后,应把计划、工作底稿等各种资料整理、登记、编号、归档, 建立审计工作档案并由审计部至少保管6 年。

第十七条 后续审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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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审计报告结论进行整改,督促被审计及时解 决问题,并将相关整改情况向有关方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指的子公司指控股子公司。

第十九条 本制度修正权及解释权属于董事会,在修正之前应征求监事会意见。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起执行。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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