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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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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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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 知,并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心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 核心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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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 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 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核心管理 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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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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