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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BANG SYNCORE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Jan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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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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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02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于2024 年1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与南丰星河共 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河共舞资本”)就终止协议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星河共舞资本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敏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1,1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以5.9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星河共舞资 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敏股份减少)》 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星河共舞资本股份增 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星河共舞资 本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因星河共舞资本自身安排等原因,经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 2024年01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 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 再继续履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 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 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 任。

3、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双方应当积极配合诚邦股份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在上述解除原协议之事宜依法公开披露前,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透露给其他人或向社会公开。

  •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 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