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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Nov 6, 2005

56790_rns_2005-11-06_9cf58ded-78d5-4bbd-9517-5cf9edaf53e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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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认 为该方案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将该方案的实施将顺利解 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统一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完善公 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方案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较好的保护了各类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方案 表决和实施过程中,将采取多种措施更好地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方案的表决采 用各类股东分类表决的方式,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的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独立董事:

郭正林 干长如

宋萍萍

200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