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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Jul 3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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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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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问答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 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1、 公司的发展沿革
2007年1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 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设立。2007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 迁址、变更法人代表等工商登记手续,正式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并于2007年12月27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股票代码为 00078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湖北证券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 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于1988年6月1日成立,并于1991年3月 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非银行金 融机构。成立时实收资本金17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湖 北省分行出资1000万元。
1996年8月,公司按照《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 股的证券公司脱钩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脱 钩,并在此过程中同时申请增资扩股至1.6亿元。1996年12月,中国 人民银行以银复[1996]429号批准了公司的申请。1997年完成增资扩 股至1.6亿元的工作,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等13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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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新股东。
1998年4月,公司股东会决定以资本公积金及1997年度部分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使注册资本扩充至3.02亿元。中国证监会于1998 年11月12日以证监机构字[1998]30号文核准了申请。
1999年4月6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同意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同意注册资本从3.02亿元增加到10.29亿元。 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2月24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31号文核准了增资 扩股方案,并同意公司更名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7月,公司股东会决定增资扩股到20亿至25亿元,新增出 资的募集工作完成后,募集方案于2001年10月10日得到公司董事会的 批准。中国证监会2001年12月24日下发了《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311号),核准公司注 册资本由10.29亿元增至20亿元,同时核准了新增出资单位的股东资 格。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2月29日以《关于同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 立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4]176号)批准,公司以存续分立 方式分立为两个公司,存续公司继续保留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 称,原注册资本及业务范围不变,同时新设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承继剥离的非证券类资产。
2005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机构字
(2005)2号文下发《关于委托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大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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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的决定》批准,公司托管原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2005 年6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大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签订了受让合同,受让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的证券类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 购、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96号),2007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重 组后在深交所复牌,股票简称“长江证券”,代码“000783”。
2、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英文名称缩写:Changjiang Securities
(2)公司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公 司 总 裁: 李格平
(3)公司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 号 邮政编码:430015
公司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 号 邮政编码:43001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cj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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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4)公司注册资本、净资本和各单项业务资格
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7,480 万元
2、公司净资本: 人民币456,556.64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
3、公司各单项业务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 购、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96号),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并依法承继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含分支机构)的各项证券业务 资格。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资格除营业执照中核定的经营范围、以及 作为创新试点券商可以从事的创新业务之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项 业务资格:
(1)经营证券业务资格;
(2)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
(3)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资格;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5)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6)国债承销团成员;
(7)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
(8)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 (9)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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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
(11)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资格;
-
(12)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证);
-
(1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0 年11 月);
-
(14)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 年12
-
月-2009 年12 月);
-
(15)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177 号)
-
(16)上证基金、LOF 业务资格;
-
(17)权证的一级交易商资格;
-
(18)上证50ETF 的一级交易商资格;
-
(19)华安上证180ETF 的一级交易商资格;
-
(20)易方达深证100ETF 的一级交易商资格;
-
(21)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业务资格;
-
(22)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协议交易资格;
-
(23)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资
-
格;
-
(2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
-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于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 定义,公司没有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自查报告和整 改计划中已有论述。
-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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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
1、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
| 股数(股) | 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12,21,669.00 | 84.35% |
| 1、国家及国有法人股 | 636,391,673.00 | 38.00%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776,329,996.00 | 46.3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2,078,331.00 | 15.65% |
| 三、股份总数 | 1,674,800,000.00 | 100% |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 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一控多”现象。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08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明,目前公司流通股东基本为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影响公司无 法确定。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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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06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并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和授权委托等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执行。
-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中小股东积极参与,在股东大会上 针对公司经营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经营层进行现场交流。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 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 明其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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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无。
-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
-
分及时披露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专 人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能够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充分及时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深交所指定的网站上披露。
-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 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公司没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 的情况。
-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 情形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 情形。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 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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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 2007 年 12 月 27 日上市以来,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等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运作机制和制度。陆续起草、制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 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并根据公司性质 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现有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上述制 度和公司章程(讨论稿)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网站上进行了 披露。其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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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已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今后,公司还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有关 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独立董事,7名股东委派
的外部董事,1名内部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 委派单位 | 人数 | 董事名单 |
|---|---|---|
| 独立董事 | 4 | 李扬、秦荣生、王明权、汤 欣 |
|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 | 崔少华、张广鸿 |
|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 | 胡运钊、李贤海 |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徐文彬 |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
1 | 张宝华 |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 | 朱文芳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公司 | 1 | 李格平 |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
约监督的情形
董事长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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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运钊先生,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年 60 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胡运钊先生曾任湖北省 经委工业处副处长;湖北省经委工业处处长;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湖北省 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主任、办公厅党组副书记。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 作,不存在兼职和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 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董事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董事任免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注册地监管机构的核准并获批复;公司独立董事 上岗前均参加了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
况
公司去年底上市以来,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和权利。
董事 职 务 应出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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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次数 | 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 |
|
|---|---|---|---|---|---|---|
| 胡运钊 | 董事长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李 扬 | 独立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秦荣生 | 独立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王明权 | 独立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汤 欣 | 独立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崔少华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张广鸿 | 董事 | 4 次 | 3 次 | 1 次 | 0 次 | 否 |
| 李贤海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徐文彬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张宝华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朱文芳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 李格平 | 董事 | 4 次 | 4 次 | 0 次 | 0 次 | 否 |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
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各董事在各自领域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工作经验丰富。其中独 立董事李扬曾五次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和论文奖,现任中国 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融所所长;独立董事秦荣生为中国审计学会 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 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国家会 计学院党委书记;独立董事王明权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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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导师;独立董事汤欣,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专业研究方向为证券法和公司治理。
董事会的12 名成员各有分工,胡运钊、王明权、徐文彬担任发 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崔少华、李格平、朱文芳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 员,秦荣生、汤欣、李贤海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扬、张宝华、张 广鸿担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公司重大决策及投资方面都能很 好地发挥其专业作用,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 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共12名,除董事长胡运钊先生负责董事会日 常工作,总裁李格平先生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兼任诺德基金管理 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外,其余的10名董事(占董 事总数的83.3%)均不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任职,也不参与公司日常 经营。董事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董事的兼职未对公司运作产生负 面影响。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的通知时间和授权委托等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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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 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 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 评估;(二)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三)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 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 查公司内控制度;(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四)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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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提出建议;(五)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提出建议;(六)研究公司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七)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公司上市半年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审议了《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听取并审计 了公司的《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了两次 会议,专门审议《关于聘任李国洪为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及《关于 聘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发展战略委员会正在组织公司制订公司 三年(2009-2011年)发展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正在公司内广泛征 求意见。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 时披露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专人 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董事会会议决议能够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 及时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深交所指定的网站上披露。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董事会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均为参会董事真实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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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 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阅读公司有关资料、 审议各项议案,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才能,对公司选聘年度审计机 构、关联交易、董事、高管的聘任及薪酬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在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内 部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众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起到了很好的监督 与咨询作用。
-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 影响
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行职责都基于独立判断,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 人员的配合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保障,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都积极配合,没有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的行为。
-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 到恰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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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 次未亲自参 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安排适当,没有连续三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锦文兼任公司副总裁,为公司高管人员,具有 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三 会”的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等日常工作,其工作开展 得到了公司上下及各部门的有力支持,各项工作开展顺畅。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 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该授权合理合法,并得到有效监督。
(三)监事会
-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制定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 4名股东委派的外部监事,2 名职工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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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派单位 | 人数 | 董事名单 |
|---|---|---|
|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 1 | 朱贤中 |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1 | 宋求明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刘建波 |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1 | 谭丽丽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万友思、梅咏明 |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监事具备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监事任免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监 事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注册地监管机构的核准并获批复。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的通知时间和授权委托等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 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 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三年,公司没有发生监事会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完整,董事、总裁履行职务合法合规;监事会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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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告不实之处,也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履行职责时的违 法违规行为。
-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 披露
公司召开的监事会均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专人 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监事会会议决议能够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 及时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深交所指定的网站上披露。
-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勤勉尽责,依法行使了其监督权:对董事 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列席董事 会;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等。
(四)经理层
-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现有类似制度,如《长江证券办公会议制度》,该制度详细 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职责和权限等,现尚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 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公司经营层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合 规负责人,都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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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 规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的候 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讨论,向董事会提交聘用建议,董事会以决 议方式确定经理层的聘任。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李格平,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兼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南财经大学教师;湖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证券发行二部负责人、深 圳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资 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及研究所所 长;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及研究所所 长、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格平不是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经理层严格履行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了有效的控 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根据每年年度任职考核情况,本届经理层在任期内没有出现辞 职、免职或不续聘的情形,经理层在任期内能够保持稳定。
-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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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公司董事会每年给经理层下达经营管理目标,经理层在任期内完 成了预定目标,董事会根据公司薪酬福利基本制度的规定和经理层的 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 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也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经理层无越权行使职 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公司 建立了以绩效管理为基础的内部问责机制,通过绩效目标设定和绩效 考核结果的奖惩运用,强化责任体系,提高勤勉意识。公司管理人员 管理责权和内部分工明确,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本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多年,认同公司文化,经 营作风稳健,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忠实履行职务,恪守 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如未能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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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公司董事会能够根据奖惩制度和行为准 则给予相应惩戒。
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2008 年4月8日,公司获悉:公司股东派出监事宋求明先生名下 深市证券账户于2007年12月28日至2008 年3月12日共买入本公司股 票19800 股,2008年1月4日至4月2日共卖出9800 股,违反了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 定。宋求明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已按规定冻结。
公司高度重视监事的违规行为,董事长指派董事会秘书专程前往 深交所向有关部门汇报,并要求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再次认真 学习、理解监管部门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管理 规定,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事项已于2008 年4月9日在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指定媒体及网站披露。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 有效地贯彻执行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主 要涉及行政办公、人力资源、财务、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及各项业务 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了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特别是近两年来, 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健全了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合规 管理办法》作为公司合规管理的基础制度,明确了合规管理的组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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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法律合规部的职责、合规审核、合规咨询和合规检查等重要内容; 《反洗钱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司反洗钱管理的组织体系、规定了客户 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重要内容;《信息隔离试行办法》 初步建立了公司的隔离墙机制,规范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 以防止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合同管理办法》规范了合同审 核、合同用印和合同检查等合同管理行为;《员工行为守则》全面规 定了员工的各项行为准则,指引和要求员工依法合规执业;《内部控 制管理评价办法》则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指引 (试行)》的相关规定,将其各项指标分解和量化到各部门,建立了 相应的评分体系和指标,以作为评价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行为的标准并 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促进其全面落实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风险管 理部也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经纪业务差错管理办法》、《债券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风险监 控管理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为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奠定了基础;公 司还制定了《内部监察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内部监察程序、监察部 门的权限、处罚等内容,初步建立了合规问责制。相关制度得到了较 好的执行,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行。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健 全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财务会计部门,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 委派和管理。公司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ORACLE的ERP系统), 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核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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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 有效执行
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已经董 事会审议批准并在有效地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 定,授权和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得到有效执行。
- 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对印章实行集中管理,各部门、营业部公章集中到公司总部 与公司公章一起集中管理,并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用印 流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经过多年的应用和调整,已较为完善,并得 到了很好的执行。
-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 保持独立性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与第一大股东(公司没有控股股东,自查报 告中已有论述)不存在趋同的情况。主要原因是:(1)所涉领域与 经营范围不同。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而第一大股东进行的是实业及 多元投资管理。业务性质的完全不同,使得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产生的 主要来源,即业务运行和管理的要求、内部风险管理要求、满足外部 监管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不同;(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 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未越权干涉公司内部管理。因此,公司在制度建 设上保持了独立性。
- 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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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不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 7.公司如何实现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 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公司分支机构包括营业部和控参股公司。公司对营业部实行扁平 化管理,与其他总部部门平行管理,设有直接的分管领导和专职的协 调岗位。对于控参股公司,公司设有对外投资管理岗,负责有关管理、 协调、联络工作,包括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日常联络与沟通、财务 分析、专项会议组织等。同时,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联席会议 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公司能够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实 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各业务风险点的控制手 段主要包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业务部门的合规审查机构、合规审查 岗位,负责对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建立了有关 隔离制度,做到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 研究和证券咨询业务等在人员、信息、账户上严格分开管理,制定严 格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公司对直接与客户、 电脑、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接触的岗位实行 双人负责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公司实行逐级授权制度,公司各业务 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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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职能;公司的重要岗位(如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财务主管和 电脑主管等)在回避的基础上实行委派制和定期轮换制;公司在主办 存管银行和法人存管银行分别开立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和交易结算资 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在公司所确定的存管银行设在 当地的分支机构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下属证券营业 部及下设其他远程服务终端没有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存在以承 包、租赁方式经营的情况;没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许可 证的行为。公司建立了对所属营业部的现场稽核制度,对所属营业部 开展现场检查;公司的网络系统能随时反映所属营业部的交易情况; 公司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受理客户咨询和投诉。为贯彻落 实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指引》的规定,落实监管 部门的要求,履行公司作为交易所会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6 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 确规定了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组织架构、处理流程以及考核与责任追 究机制。公司还颁布实施《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管信息处理 规范》、《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以 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实时监控及非现场稽核系统使用办 法》,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此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 南》、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湖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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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证监局(以下简称证监局)《湖北省证券、 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确保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抵御突发性风险,保障客户、 公司和股东利益, 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公司设立了稽核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稽查、人员监察工作,配 备了 10 名专职稽核人员。稽核监察部对各营业部实现了一年一次、 对重要的业务部门实现了两年一至二次的常规稽核。同时,针对业务 管理中的重要风险环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稽核和突击性审计检 查,采取审计联席会议及公示审计结果等方式,适时向公司管理层和 中层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稽核监察部加强了 后续的跟踪检查,以督促审计对象及时整改。公司实行了岗位自控、 部门互控及公司监控的三层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 事会职能清晰,公司内部控制体制逐步完善,保证了公司各种业务的 安全有效运行。
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 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设立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专职负责全公司的日常法律 事务、合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 确了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完善了对合同起草、审核、签 字授权、加盖公章、合同履行、档案管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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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控制,从源头上防范了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保障公司合法 合规经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把关作用。
- 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 何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未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公司 历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且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
-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效益
公司上市后尚未募集资金。
-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公司上市后尚未募集资金,因此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发生 变更的情况”。
- 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公司《财务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融 资权集中在公司。未经公司授权,任何部门、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开 展自有资金的融资业务,也不得开展以公司财产或信用作抵押、担保 等变相融资业务。”第十八条规定:“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发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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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融资券、发行长期债及增资扩股等项目,应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能办理。”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公司不得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 它资源。”并在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法使用或转移公司资 产。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对公司具 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为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成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 了资金划拨流程,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且今后也不 会发生。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 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公司高管在股东及关联企业中任职情况如下:
胡运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崔少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海尔纽约人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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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尔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格平,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长江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诺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
李国洪,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江期货有限公司监事长;
吴丕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胡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期货有限公司董 事长;
徐锦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未在股东 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
柳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在股东及其关联企 业中兼职。
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总部下设人力资源部,负责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不受股东单位和关联方的控制和影响。
-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独 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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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部门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 东单位完全分离,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未 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 情况。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主要的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均完全独立于大股东。公司目 前使用的位于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的长江证券大厦(武房权证江字第 2008004978 号),系公司自有资产。
-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不适用。
-
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本公司在国内已经注册申请的商标计12 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计6 件,目前,上述18 件商标均已完成由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
上述商标均在正常使用中且独立于公司大股东。本公司无其他工 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 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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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 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公司没有为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行为,公司财务具有独立性。
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性如何
不适用。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不存在资产委托经营的行为,公司的主要 股东的出资已在公司发起及历次增资中过户到公司名下并经中介机 构验资。公司拥有独立的公司资产,公司主要股东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不存在公司大股东直接或间接 干预公司决策及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否。公司拥有独立的和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第一大股东 以及其他主要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等各方面完全分开,真正做到 了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因此公司 不存在对主要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的依赖性的情况。
-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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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均为非证券业的企业法人,公司的其他 主要股东也不存在与公司经营范围有相似或重合的情况。公司经营业 务完全独立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现象。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 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否。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无关联交易。
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否。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无关联交易。
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 如何防范其风险
否。公司业务不存在此种情况。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能够确保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 位。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执行。公司重大决策均由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作出,公司第一大股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 干预公司决策的行为,公司能够保证内部各项决策的作出能够独立于 第一大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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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自2007 年12 月27 日复牌上市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作为上 市公司必须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对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行为的 全面性规范,涵盖公开发行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各个方面,明确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室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以及 各控股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该制度还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负有信息 披露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范畴,以确保公司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及时性。该制度从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信息披露各方职责、程序、对外发布信 息管理、保密措施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各个环节作 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2008 年3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制度,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上进行了披露。该制度通过并实施后,公 司一切信息披露事务均以此为依据,参照深圳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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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要求,公司在上市至今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完成了2 次定期报告, 17 次临时报告的披露,同时公告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17 项内 部基本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了公司定期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新业 务资格的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重大事项,以及及时披露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及通过情况。
- 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 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 否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中的重要 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 露执行情况。公司在上述制度中,设专门章节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有关 事项进行规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 并在公司内部设定特定的公文审批流程,使公司各部门参与到定期报 告的编制工作中,确保定期报告的准确、完整。
目前公司编制并披露的定期报告2 期,均在深圳交易所规定的时 间内及时披露,没有出现推迟披露的情况。
公司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公司财务报告没 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况。
- 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 实情况如何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当重大事项发生时,公司各级 机构和具体经办人员,均能够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信息汇集并进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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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也将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将 重大事项提交公司总裁、董事长以及董监事会乃至股东大会审议并及 时披露。
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 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准备和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报告和文件;按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 会议文件和记录;协调和组织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 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 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 的资料,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 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 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 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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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 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时,把情况记录在 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公司重 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此外,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 还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效行使职权方面,公司在制度中予以明 确: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 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支持 和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提供信 息披露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在董事 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副总裁徐锦文先生兼任,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徐锦文副总裁能深入了解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也是 公司重大事项审批流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保障了董事会秘书知情权 和信息披露建议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完整。
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 易行为
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对各个层级的有可能涉及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还特别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进行专门授 课。公司新员工入司培训中也特别增加了信息披露的课程;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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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均已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公司在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进程中与所有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截至目前为止, 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
- 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 情况
否。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
- 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不 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 是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否。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向证监会 派驻当地监管机构报送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并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 向监管机构沟通、汇报。公司未出现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 形,也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进行整改的情况。
- 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否。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 措施的情况。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除按照有关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本着向投资者充 分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原则,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公司 经营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的各类信息,以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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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何 (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2008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720 人,代表 股份1,361,381,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74,800,000 股的 81.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4 人、代表股份1,047,678,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555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696 人,代表股份数313,702,65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7308%。 股东参与投票表决情况良好。
-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不包括股权 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否。上市至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未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对累计投票制的定义、方式以及选票的样式都做了明确规定。此外, 《公司章程》中规定,当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达到20%以上 时,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并实行累积投 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以保证公司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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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为止,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16.03%的股份,尚未到达章程规定的累计投票选举董事、监事 的比例,因此,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未采用累计投票制。
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08 年3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制度,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上进行了披 露。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大会、 公司网站、邮寄资料、接听电话咨询、媒体采访和报道以及接待股东 现场来访等方式尽可能地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还计划 采取分析师说明会、网上路演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促进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 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把企业文化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公司致 力于成为在行业内有地位,在社会上受人尊敬,为客户提供全面理财 服务的金融控股集团。为此,公司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一、定期梳 理提炼核心价值观。公司多年来注重定期梳理提炼从工作实践中形成 的核心价值观,用以指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员工行为;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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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宣传公司文化。公司坚持不懈的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层级 干部和员工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战略、愿景、理念以及员工行为规范 等等。公司OA 网、内刊在解读和宣传公司文化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 用;三、持续开展文化创建活动。一是举办“感动长江”年度人物评 比活动,遴选出为公司谋发展、出力量、做贡献的代表人物,宣扬其 先进事迹,传播公司的价值理念。二是推出全员创新活动。通过推动 创新来推动企业良性发展,也促进了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强化。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举行一年一度的迎新联欢晚会, 组织中秋“婵娟行动”走访慰问驻外员工及其家属,定期举办拔河比 赛、乒乓球羽毛球等比赛、“我爱我家”书法摄影比赛及趣味运动会 等,极大地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社会 公益事业,在确保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履行一个有社会责任 感的企业应尽的义务, 促进公司自身和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
公司建立了全面绩效管理体系,根据年度战略目标分解来确定部 门和个人的考核指标和工作重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 程》、岗位职责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工作。董事会负责对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综 合个人管理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为考察内容的民主评议,确 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整体经营绩 效,提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总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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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配。
此外,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构建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公司特色的长 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履行职责、参与公司 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司管理层构架的稳定性和公司经营的 稳定,提升公司业绩,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
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 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详见公司治理自查报告正文部分。
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是上市监管机构(证监会上市公司部、 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二处、深交所)和证券行业监管机构(证监会机 构部、湖北证监局机构处)双重监管的对象,本身又经营着高风险业 务,公司自2007 年12 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监会、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在具体操作过 程中,我们也碰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格式 要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高度关注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监管和证 券公司监管两方面的要求,我们建议监管机构能出台针对证券类上市 公司监管的规范制度,公司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兼顾各 方监管机构的要求,依据从严原则,考虑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监 管部门的指引性文件和规范意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信息披露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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