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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ONG MEIL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9, 2021
53645_rns_2021-10-19_e3b42006-790d-4ff8-b749-f0e1c670e1b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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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独立
意见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10亿元人民币票 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长虹美菱《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 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材料认真审阅后,对公司向部分商 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 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 高5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 高6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 最高10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同时,在业务期限内,前述额度可滚动 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虹美菱《公司章程》《授权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将使公司最近12个月内资产质押额 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 们同意将前述票据池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 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洪远嘉
牟 文
赵 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