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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hun Up Opto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r 2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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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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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和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概述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00 元,共募集资金 44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26,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14,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1 月8 日汇 入本公司在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开立的010101201095555550 账号内。另扣除 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路演推介费等发行费用9,232,000.00 元,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4,768,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第2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 年报工作的问题》﹙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 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29,682.85 元从发行费 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因资本公积增加,需交印花税2164.84 元,最终确认 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0,904,481.99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409,095,518.01 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768,000.00 元,并已与相关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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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409,095,518.01 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 4,327,518.01 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 年3 月22 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 集资金账户。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经公司2007 年9 月5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备案文号 | 截止到2010年12 月31 日完成投资额 | 投资计划T~T+12T+12~T+18 | |
| 1 | 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9,455 | 吉发改审批[2009]890 号 | 504.96 | 70% | 30% |
| 2 | 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 7,629 | 吉发改审批[2009]891 号 | 3,182.87 | 100% | |
| 合计 | 17,084 | 3,687.83 |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查,截止到2010 年12 月31 日,光电测控 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已投入504.96 万元;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 项目已投入3,182.87 万元。
3、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有三方面:
第一,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总投资增长845 万,公司将使用超募资 金补充该募投项目所缺的845 万。
第二,为节约土地和厂房资源,将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产 能的生产线调至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一并建设。
第三,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完 工期调整至2012 年7 月31 日。
变更后的投资情况和工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投资额 | 调整后投资额 | 原预计完工日期 | 调整后完工日期 |
| 1 | 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 | 9,455 | 10,300 | 2011 年7 月31 日 | 2012 年7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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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建设项目 | |||||
|---|---|---|---|---|---|
| 2 | 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 7,629 | 7,629 | 2011 年1 月31 日 | 2012 年7 月31 日 |
| 合计 | 17,084 | 17,929 |
二、本次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变更前: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455 万元,实施主体 为奥普公司,其中: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8,368 万元,其中新建建筑面积 为8,568m2 的厂房,铺底流动资金1,087 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每年新增销售收 入9,323 万元,净利润2,417 万元。
变更后: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300 万元,实施主 体为奥普公司,其中: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9,213 万元,光电测控仪器设 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为8,300m2,建筑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投 资4092 万元,设备投资512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87 万元,项目建成后,可 每年新增销售收入9,323 万元,净利润2,390 万元。
2、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前: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629 万元,,实施主 体为奥普公司,其中: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6,5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69 万元,建设场地是对公司原综合仓库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实 现销售收入9,327 万元,净利润2,425 万元。
变更后: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629 万元,,实施主 体为奥普公司,其中: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6,560 万元,建筑工程及相应 配套设施投资1424 万元,设备投资513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69 万元,不再 对公司原综合仓库进行适应性改造,变为与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项目共建厂 房,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厂房面积约为2,700m2,项目建成后 平均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9,327 万元,净利润2,4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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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预计的投资额度主要是由于项目厂房建设周期延长 所致。
由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项目厂房建设投资是基于2007-2008 年价 格计算,鉴于物价上涨因素,需对厂房建设进行新的投资修改而导致建设开工时 间延长。
另外,由于上市前公司已先期启动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工 作,该项目已部分实现产能。为节约土地、厂房资源,公司将新型医疗检测仪器 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产能的生产线调至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一并 建设。因此需要对整栋厂房进行重新调整,上述方案调整占用了一定时间。
加之项目建设在东北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期短错过施工期就会错过整个冬季 也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程。因此在进行基建建设和设备采购时,公司管理层一直 采取谨慎原则,反复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最后,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管项目完工时间推迟,可 能对公司短期经营有潜在影响,但从长远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价值对公 司的促进作用将更大。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此次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2011 年3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和投资额的议案》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仔细核查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和投资 额以及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和实施进度及用超募资金845 万元补充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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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各项主要业务的长足发 展,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符合募 集资金使用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次变更。
-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施周期和投资金额进行 了调整,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已就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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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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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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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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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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