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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Nov 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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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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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11 年11 月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办 公会的决策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 决策与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有 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会议组织和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 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和协 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 要的起草和发布等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定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两 种。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临时确 定时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 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具体事项需相关人员进行说明或澄 清,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六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 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 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要在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 毁。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查, 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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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事项,董事会秘书对于应当属于董事会、股东 会权限事项,应当提醒总经理办公会议该事项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九条 下列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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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确立、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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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意向、评估报告、投资协议、章程、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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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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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所有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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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常资金拨付外的其他大额资金的支出或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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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及工商、税务、审计、财政等重大经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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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布置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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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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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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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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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不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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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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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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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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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权、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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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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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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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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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超过 10%(含 10%)的,需报董事会批 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下,超过 10%(含 10%)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需报董事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超过 10% (含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需报董事会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下,超过 10%(含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需报董事会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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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超
-
过 10%(含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需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借贷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 单笔金额低于 5 亿元,年度审议累计贷款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50%以下;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
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控股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等提供委托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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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通过统借统还方式贷款无论金额大小,均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关联自然人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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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累计金额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 办公会授权的,超过部分由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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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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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事项,金额或指标达到第十条 (一)规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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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项须报董事会批准;
- 2、子公司董监事人选及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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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公司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营销管理、绩效考核等。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授权事项进行决策时,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商讨和
-
论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授权事项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自觉接受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其分工
第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若干名,分别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资本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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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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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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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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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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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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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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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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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等方案和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
-
用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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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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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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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如下:
(一)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法 令,组织实施公司确定的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完成好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积 极配合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协助总经理代表公司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 取得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三)协助总经理组织编制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分管范围内认真 组织落实;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年度计划;
(四)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管理的决策,并严格组织落实议定事项; (五)负责领导分管业务和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不同 时期的工作任务;
(六)负责分管业务和部门员工及资金的合理调配或提出建议,组织落实公司 的各项决定;
(七)协助总经理认真考核分管范围内的中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发现问题除 向总经理通报外,应及时加以纠正。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中级管理人员提出任免 建议;
(八)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分配方案,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实行奖 惩;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实施
第十六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研究讨论各项议 案,并对各项议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的议案,需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形成 决议。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后,对需要向董事会及监事会 通报的,应及时予以通报,通报可以采取书面或者通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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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总经理班子拟投资项目或重大资本运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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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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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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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拟投资项目投资环境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投资效益难以保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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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资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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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有显著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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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事项时;
(八)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工作部负 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相关 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 人员予以落实。各相关部门应就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分管副总经 理汇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抵触,按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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