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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Apr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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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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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Xigem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o.,Ltd.

希会审字(2011)0461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资 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资报告,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证据,保证前次募资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 础上对前次募资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执行了审 核工作。上述准则及规定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前次募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 以获取有关前次募资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资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2007]字 500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 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审核报告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 任何保证。本审核报告仅限于供贵公司用于申请发行新股之用,不得用于其他任 何用途。否则,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李萍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程红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河 南 同 力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前 次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 报 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洛阳春都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都股份"或"上市公司")。春都股份于 1999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000885"。

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原名"河南省建设投资 总公司") 在 2003 年至 2006 年期间通过多次受让股份逐步控股上市公司,2007 年与股权分 置改革相结合,河南投资集团将持有的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简称"豫龙同力") 70%股权资产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进行了置换,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变更为水泥生产和销售,主要资产变更为豫龙同力 70%股权的权益性资产。2007 年 8 月 7 日, 上市公司名称由"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避 免同业竞争,公司托管了河南投资集团拥有的其他四家水泥企业。

为履行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减 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2009 年 8 月,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另外 四家水泥企业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发行过证券,因此本报告所指的 "前次募集资金"即为公司 2009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现就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核准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 2008 年 6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四次会议、200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及鹤壁市经济建 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鹤壁经投")、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经投")、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凤泉建投")、 河南省新乡水泥厂(以下简称"新乡水泥厂")等六名特定发行对象 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及补充协议,购买其所持有的资产。包括:河南投资集

团所持有的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同力")62.02%的股权、河南省豫鹤同力 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鹤同力")60%的股权、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平原同力")67.26%的股权、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同力") 73.15%的股权以及鹤壁经投所持有的省同力 37.80%的股权、中国建材集团所持有的省同力 0.18%的股权、新乡经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 15.93%的股权、凤泉建投所持有的平原同力 11.21% 的股权、新乡水泥厂所持有的平原同力 5.6%的股权。

2008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的协议约定,河南投资集团和其他发行对 象均以其持有的水泥企业相关股权评估作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评估作价 1,062,404,644.30 元,按发行价格 11.48 元/股,向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92,543,955 股。

2009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09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河 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议案》,公司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工作。

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68 号《关于核 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关于核准豁 免河南投资集团要约收购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 向河南投资集团发行 74,032,901 股股份、向鹤壁经投发行 10,986,352 股股份、向中国建材 集团发行 52,315 股股份、向新乡经投发行 3,635,771 股股份、向凤泉建投发行 2,558,505 股 股份、向新乡水泥厂发行 1,278,11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股东名称 目标资产 出资比例 评估价值 折股价 折合股数
河南投资集团 省同力 62.02% 206,935,683.92 11.48
河南投资集团 豫鹤同力 60.00% 169,353,840.00 11.48 74,032,901.00
河南投资集团 黄河同力 73.15% 297,378,304.30 11.48
河南投资集团 平原同力 67.26% 176,229,876.54 11.48
鹤壁经投 省同力 37.80% 126,123,328.80 11.48 10,986,352.00
中国建材集团 省同力 0.18% 600,587.28 11.48 52,315.00

相关股权评估价值及折股数见下表:

新乡经投 平原同力 15.93% 41,738,654.97 11.48 3,635,771.00
凤泉建投 平原同力 11.21% 29,371,646.09 11.48 2,558,505.00
新乡水泥厂 平原同力 5.60% 14,672,722.40 11.48 1,278,111.00
合计 1,062,404,644.30 11.48 92,543,955.00

上述用作出资的四家公司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6月30日,由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亚评报字【2009】9号、10号、11号、12号资产评估报告。

2009 年 8 月 7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希会验字(2009)072 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8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到河南投资集团、鹤壁经投、中国建材集团、新 乡经投、凤泉建投、新乡水泥厂认缴股款人民币拾亿零陆仟贰佰肆拾万零肆仟陆佰肆拾肆元 叁角整(1,062,404,644.30 元),其中股本玖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玖佰伍拾伍元整 (92,543,955.00 元)。各股东均以股权出资 92,543,955.00 元。

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增发股份登 记,登记数量为 92,543,95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2,543,955 股),增发后公司 股份数量为 252,543,955 股。

2009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 16,000 万元增加为 25,254.3955 万元。

2009年8月19日,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行为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仟见字【2009】53号),确认 本次交易已合法有效的履行完毕。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062,404,644.3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62,404,644.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0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62,404,644.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份所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购买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
1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省同力62.02%股权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省同力62.02%股权 206,935,683.92 206,935,683.92 206,935,683.92 206,935,683.92 206,935,683.92 206,935,683.92 2009年7月22日

2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豫鹤同力60%股权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豫鹤同力60%股权 169,353,840.00 169,353,840.00 169,353,840.00 169,353,840.00 169,353,840.00 169,353,840.00 2009年7月22日
3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平原同力67.26%股权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平原同力67.26%股权 176,229,876.54 176,229,876.54 176,229,876.54 176,229,876.54 176,229,876.54 176,229,876.54 2009年7月20日
4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黄河同力73.15%股权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黄河同力73.15%股权 297,378,304.30 297,378,304.30 297,378,304.30 297,378,304.30 297,378,304.30 297,378,304.30 2009年8月6日

5 鹤壁经投持有的省同力37.80%股权 鹤壁经投持有的省同力37.80%股权 126,123,328.80 126,123,328.80 126,123,328.80 126,123,328.80 126,123,328.80 126,123,328.80 2009年7月22日
6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的省同力0.18%股权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的省同力0.18%股权 600,587.28 600,587.28 600,587.28 600,587.28 600,587.28 600,587.28 2009年7月22日
7 新乡经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股权 新乡经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5.93%股权 41,738,654.97 41,738,654.97 41,738,654.97 41,738,654.97 41,738,654.97 41,738,654.97 2009年7月20日

8 凤泉建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股权 凤泉建投持有的平原同力11.21%股权 29,371,646.09 29,371,646.09 29,371,646.09 29,371,646.09 29,371,646.09 29,371,646.09 2009年7月20日
9 新乡水泥厂持有的平原同力5.60%股权 新乡水泥厂持有的平原同力5.60%股权 14,672,722.40 14,672,722.40 14,672,722.40 14,672,722.40 14,672,722.40 14,672,722.40 2009年7月20日
10 合计 合计 1,062,404,644.30 1,062,404,644.30 1,062,404,644.30 1,062,404,644.30 1,062,404,644.30 1,062,404,644.30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也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 差异内容。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1、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时,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拟购买资产和本 公司 2009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情况进行了盈利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省同力 2009 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编制了"省同力 2009 年度盈利预 测报告",此预测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省同力 2009 年度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09)0671 号)》。

(2)公司对豫鹤同力 2009 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编制了"豫鹤同力 2009 年度盈 利预测报告",此预测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豫鹤同力 2009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09)0672 号)》。

(3)公司对平原同力 2009 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编制了"平原同力 2009 年度盈 利预测报告",此预测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平原同力 2009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09)0673 号)》。

(4)公司对黄河同力 2009 年度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编制了"黄河同力 2009 年度盈 利预测报告",此预测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黄河同力 2009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09)0674 号)》。

(5)同时对公司 2009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编制了"河南同力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此预测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09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09)0675 号)》。

2、2009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本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希会审字(2010)0368 号),经审计的 2009 年度利润实现数与利润预 测数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项目 实现数(归属于母公司) 预测数(归属于母公司) 差异数(实现数-预测数)
本公司备考合并净利润 113,209,764.52 101,476,431.90 11,733,332.62
省同力净利润 17,124,534.76 12,006,754.17 5,117,780.59
豫鹤同力净利润 23,729,046.33 18,506,595.87 5,222,450.46
平原同力净利润 17,694,285.68 18,447,272.50 -752,986.82
黄河同力净利润 46,718,766.90 43,001,431.38 3,717,335.52

2009年度,除平原同力实现利润略低于盈利预测外,省同力、豫鹤同力、黄河同力实现 的净利润均超过盈利预测。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达到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的111.56%,超过备考合 并盈利预测11,733,332.62元。

同时,本报告中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三、 前次发行中用于认购股份之资产的运行情况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河南投资集团、鹤壁经投、中国建材集团已与省同力于 2009 年 7 月 22 日向公司登记机 关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河南投资集团已与豫鹤同力于 2009 年 7 月 22 日向公司登记机关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河南投资集团、新 乡经投、凤泉建投、新乡水泥厂已与平原同力于 2009 年 7 月 20 日向公司登记机关新乡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河南投资集团已与黄河同力于 2009 年 8 月 6 日向公 司登记机关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本公司。

(二) 认购股份所涉及资产的经营情况

1、省同力 2009 年度共生产熟料 159.20 万吨、水泥 135.22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60 万吨、 水泥 139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43,649.65 万元,实现利税 5,982.63 万元,上交所得税 428.86 万元,实现净利 1,712.45 万元。

2010年共生产熟料159.27万吨、水泥145.79万吨,实现销量熟料48.70万吨、水泥162.84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47,814.49 万元,实现利税 5,486.85 万元,上交所得税 547.57 万元, 实现净利 1,753.25 万元。

2、豫鹤同力 2009 年度共生产熟料 183.62 万吨、水泥 100.79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122.83 万吨、水泥 101.03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2,095.04 万元,实现利税 7,314.32 万元,上交所 得税 814.62 万元,实现净利 2,372.90 万元。

2010 年共生产熟料 193.73 万吨、水泥 115.27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136.13 万吨、水泥 132.48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5,335.33 万元,实现利税 7,733.41 万元,上交所得税 948.86 万元,实现净利 2,619.08 万元。

3、平原同力 2009 年度共生产熟料 183.30 万吨、水泥 103.34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107.43 万吨、水泥 110.99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42,596.02 万元,实现利税 6,548.19 万元,上交所 得税 1,092.44 万元,实现净利 1,769.43 万元。

2010 年共生产熟料 192.71 万吨、水泥 105.70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124.06 万吨、水泥 126.54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1,393.01 万元,实现利税 2,668.70 万元,上交所得税 543.22 万元,实现净利 206.90 万元。

4、黄河同力 2009 年度共生产熟料 183.30 万吨、水泥 205.37 万吨,实现销量熟料 25.17 万吨、水泥 207.96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1,077.41 万元,实现利税 16,782.40 万元,上交所 得税 2,426.12 万元,实现净利 4,671.88 万元。

2010年共生产熟料197.13万吨、水泥235.74万吨,实现销量熟料15.58万吨、水泥236.95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7,118.01 万元,实现利税 21,007.58 万元,上交所得税 2,853.81 万元, 实现净利 6,895.26 万元。

(三) 效益贡献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自2009年以来,省同力、豫鹤同力、平原同力、黄河同力经营正常,产销稳定,2009年 度四家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为1,712.45万元、2,372.90万元、1,769.43万元、4,671.88万元。 备考合并净利润实现11,320.98万元,2009年度除平原同力实现利润略低于盈利预测外,省同 力、豫鹤同力、黄河同力实现的净利润均超过盈利预测。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达到备考合并盈 利预测的111.56%,超过备考合并盈利预测11,733,332.62元,完成了非公开发行时承诺的贡 献利润。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合法有效的实施了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和收购资产事宜,

前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及投向使用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批 复意见相符,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