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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Jun 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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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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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2007 年)

根据财政部令第 33 号以及财政部文件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规定,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为了更好地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公司根据 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业及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本会计政 策:

第一条财务会计制度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6年 2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

第二条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三条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记账方法

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五条记账基础及计量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计量原则一般 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可采用 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则按照 相关准则要求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第六条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极小的投资。

第七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

(一)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包括: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3、贷款 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

(二)公司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取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对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公司取得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三)金融资产减值

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 融资产(含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持有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限制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已经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以后会计期 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 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 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 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 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 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 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 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四)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 款、长期应收款。

1、应收款项的计量:按与购货方合同或协议的应收价款作为初始入 账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如采用递延方式(收款期在 3 年以上), 按应收款项的现值计量。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对价的公允

价值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坏账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 5 年以上未履行其清偿义务;

(3)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董事会批准的审批核销权限规定分 级批准后,作为坏账核销。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除一些 特殊事项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按账龄分 析法计提,具体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
1—2年 10%
2—3年 40%
3—4年 6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4、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后,按其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对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 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 应收款项。

6、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7、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价值已恢复,应将 原确认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五)公允价值确定

1、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 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 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 行交易。

2、金融工具组合的公允价值,根据该组合内单项金融工具的数量与 单位市场报价共同确定。

第八条存货的核算

(一)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等。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二)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计价:实际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发出采 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按一次转销法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每半年对存货进行盘

点,并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以及报废 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计入营业外 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 值后,经公司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扣 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经公司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 出。

(四)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 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已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的,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

(五)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式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第九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按购买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2)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按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 和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3)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4)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 购买日如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且对合并成本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将其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3、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与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 认初始投资成本。

4、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支付价款或对价中,如包含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成本法核算

(1)对具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如合营企业投资与联营企业投资)。

(三)投资损益的确认

1、成本法

(1)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2)确认的投资损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累计净利润 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的收回。

2、权益法

(1)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损益。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 算确认投资损益,并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①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 间差额较小。

③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3、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如不足冲减,则继续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确认投资损失,冲减其账面价值。经上述 处理后,如按合同或协议约定仍应承担额外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

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确认

1、期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 的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 转回。

2、期末,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减值迹象,则对其可收回金额(据 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 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 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 3000 元以上的、 能够单独发挥效用的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方法: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个别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 10 — 45年
二、设备部分 12 — 28年
三、运输工具 8 — 10年
四、办公机具 5年

(三)固定资产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5%确定

(四)公司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或当期费用;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及日常修理费的核算: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 费用。

(六)固定资产房屋装修费的核算: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否则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固定资产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如存在减值迹象,则对其可 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 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的核算

(一)在建工程的计量:按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

(二)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结转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三)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 入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金额调 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且所带来的经济 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则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 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 权及特许权等。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支付的合并成本对价大于取得对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 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从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开始到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研发 支出)。

3、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

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 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3)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按账面价 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的摊销自其可使用时(及其达到预定用途)开始至终止 确认时止。对无法预见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2、摊销金额需扣除预计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再扣除已计提减 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残值一般为零。

(四)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认

1、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2、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内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 明公司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3、合同或法律如未规定使用寿命,可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该无形资 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4、如无法按前述三条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将其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其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及方法;同 时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

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有限,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 产确定摊销方法。

2、期末如存在减值迹象,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三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公司已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且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 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 税资产予以确认;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为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递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准备:期末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若 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损失。

第十五条应付职工薪酬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 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

1、职工:指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

职工及未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由公司正式认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2、职工薪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 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内,根据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如公司在职工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 工自愿接受裁减而制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且上 述计划或建议即将实施,同时公司对此不再单方面撤回,则按确认的补偿 计入当期损益。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

1、应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

第十六条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负债。

第十七条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实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进行初始计量,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 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 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 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十八条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九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即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 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收益(营业

外收入)。

2、公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1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 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3、政府补助的计量:取得的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计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确认原则

公司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产等资产而 借入借款当期发生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借款费用开始资 本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 动已经开始。

(二)资本化利息的计算

1、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按专门 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

利息收入确定资本化金额;

2、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 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利息金额。

(三)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前发生,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发生的 辅助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四)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同时将中断期间已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调整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第二十二条税项

税目 计税基础 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营业收入 17% 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
税即征即退
城建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 33%

( 子公司豫龙水泥公司免征 2006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进行 变更;

2、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

第二十四条或有事项的财务处理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 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通常包括未决诉讼或 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 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资产不确认为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 利益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需披露或有资产的形成原因、预期 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三)或有负债不确认为负债(预计负债除外),公司需披露或有负 债情况如下(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

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 计的,说明其原因。

第二十五条财务报表的合并

(一)合并范围:能够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均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二)合并报表编制方法: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个别 财务报表为基础,抵销母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 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合并报表应抵销的项目有: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相互抵销,同时 抵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字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其他 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 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4)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予以抵销。

2、合并利润表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产生的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予以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固定资产或无 形资产所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抵销的同时,对固定资产折旧额或无形 资产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 收益,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

(4)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收益予以抵销;

(5)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 利润表的影响予以抵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 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予以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 生的现金流量相互抵销;

(4)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 流量予以抵销;

(5)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相关抵销。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中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收益予以抵销;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所有 者权益变动的影响予以抵销。

(三)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子公司采用统一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