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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Wind-Power Corporation — M&A Activity 2022
May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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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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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腾煌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债的方式 收购巨鹿县腾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煌公司”) 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5.7 元。承债金额不超过 49,478.99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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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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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相关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升公司在河北地区的市场竞争 力,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债的方式收购腾煌公司100%股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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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获得腾煌公司100%股权及所属巨鹿腾煌5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或“项目”)的资产、运营、收益 及处分等权利。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 的东洲报字[2022]第0494 号《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巨鹿县腾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腾煌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 年 6 月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腾煌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48,133.95 万 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7,108.0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1,025.87 万元,100%股权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2.30 万元, 评估减值1,013.57 万元,减值率98.80%。
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确认 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腾煌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 5.7 元。承债金额不超过49,478.99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于腾煌公司在股权转让之后继续承担项目 融资租赁项下股权质押、电费收费权质押、动产抵押的担保事项或其 他新增的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腾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郝彦博、田丽玲。公司已 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 姓 名 | 国 籍 | 性别 | 住所 |
|---|---|---|---|
| 田丽玲 | 中国 | 女 |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王虎寨镇 |
| 郝彦博 | 中国 | 男 | 河北省深州市兵曹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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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 姓 名 | 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 经营范围 |
|---|---|---|
| 田丽玲 | —— | —— |
| 郝彦博 | 河北腾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 方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道路 绿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及销 售,建材、电线电缆的销售;光伏电 站的建设、经营、维护、供电、售电,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技术咨询。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前述交易对方当事人与公司之间在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劳动、
劳务、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 |
|---|---|
| 交易标的的名称 | 类别 |
| 腾煌公司100%股权 | 股权 |
(二)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巨鹿县腾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9MA086FXG95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巨鹿镇健康西路北侧(圣地佳苑
小区3 号楼1 单元201 室)
法定代表人:郝彦博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02 月10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02 月10 日至2067 年02 月09 日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及科技推广;风力发电;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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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建设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及建设工程施工; 光伏发电站设备配件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及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腾煌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田丽玲 | 18,000.00 | 90.00% |
| 郝彦博 | 2,000.00 | 10.00%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腾煌公司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为0 元。 2、腾煌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2021 年6 月末/2021 年1-6 月 | 2020 年末/2020 年度 |
| 资产总额 | 481,339,482.14 | 458,733,021.80 |
| 负债总额 | 471,080,801.37 | 459,000,058.48 |
| 所有者权益 | 10,258,680.77 | -267,036.68 |
| 营业收入 | 31,581,876.11 | —— |
| 利润总额 | 10,525,717.45 | -272,606.80 |
| 净利润 | 10,525,717.45 | -272,784.18 |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勤信审字[2022]第0179 号《审计报告》,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腾煌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 融”)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进行项目融资。 腾煌公司股东田丽玲、郝彦博与江苏金融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以其持有的腾煌公司全部股权出质给江苏金融,为上述融资租赁项下 债权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信息如下:
出质股权 股权出质设立 登记编号 出质人 质权人 状态 公示日期 数额 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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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5292020 03240002 |
田丽玲 | 18000 万元 | 江苏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年3 月24 日 |
有效 | 2020 年3 月24 日 |
|---|---|---|---|---|---|---|
| 1305292020 03240003 |
郝彦博 | 2000 万元 | 江苏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年3 月24 日 |
有效 | 2020 年3 月24 日 |
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江苏金融的书面同意。公司拟与江苏金融签
署协议,约定江苏金融在公司受让腾煌公司股权前应解除前述《股权 质押合同》,并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除此以外,腾煌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亦不涉及诉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 情况。
(四)相关资产运营情况
腾煌公司为巨鹿腾煌50MW 风电项目的运营主体,目标项目位于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巨鹿镇境内,2020 年11 月30 日,目标项目实 现全容量并网,2020 年12 月31 日,项目全风场20 台风机均通过稳 定运行240 小时,并验收合格。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已累计发电 14,267.28 万kWh。当前,项目执行上网电价0.6 元/kWh。
四、交易标的的情况及交易定价
公司已聘请东洲评估为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东洲评估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
1、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腾煌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两种方法 得出的评估结果为:
(1)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腾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腾煌公 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腾煌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1,025.87 万元,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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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39 万元,评估增值170.52 万元,增值率16.62%。
其中:总资产账面值48,133.95 万元,评估值48,304.47 万元, 评估增值170.52 万元,增值率0.35%。负债账面值47,108.08 万元, 评估值47,108.08 万元,无增减变动。
- (2)收益法评估值
采用收益法对腾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 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腾煌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025.87 万元,评估值12.30 万元, 评估减值1,013.57 万元,减值率98.80%。 2、评估结论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 评估方法时,应当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 量,采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形成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 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不能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 素可能产生出来的企业整体效应价值。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 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腾煌公司的运营方式为委外运 营,无自身的运营团队,同时其并网发电年限为有限年期,发电量受 电网限制。本次资产基础法中实物资产来源主要依托于项目融资租赁 借款及承包商垫付,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后期产权的责任义务对 资产估值的影响,鉴于上述原因及评估目的,评估人员认为收益法结 果更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腾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2.30 元。大写人 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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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次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1 | 流动资产 | 5,029.11 | |||
| 2 | 非流动资产 | 43,104.84 | |||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 长期应收款 |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
| 9 | 投资性房地产 | ||||
| 10 | 固定资产 | 38,094.37 | |||
| 11 | 在建工程 |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 油气资产 | ||||
| 14 | 使用权资产 | ||||
| 15 | 无形资产 | ||||
| 16 | 开发支出 | ||||
| 17 | 商誉 | ||||
| 18 | 长期待摊费用 | 373.93 | |||
| 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36.54 | |||
| 21 | 资产总计 | 48,133.95 | |||
| 22 | 流动负债 | 21,053.70 | |||
| 23 | 非流动负债 | 26,054.38 | |||
| 24 | 负债总计 | 47,108.08 | |||
| 2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25.87 | 12.30 | -1,013.57 | -98.80 |
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025.87 万元,评估值12.30 万元,减值
1,013.57 万元,减值率98.80%;评估减值的原因为:腾煌公司2020
年3 月16 日与江苏金融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目标项目全部设 备作为租赁物,向江苏金融以直租模式融资2.5925 亿元,期限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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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息为1.2275 亿元,导致资产收益率较低,造成减值。 4、交易定价
以2021 年6 月30 日为基准日,参照审计确认的腾煌公司全部权 益和东洲评估对腾煌公司的评估值,经转让方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腾煌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5.7 元。承债金额不超过49,478.99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腾煌公司拟签署《巨鹿县腾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1):田丽玲
乙方2(转让方2):郝彦博
丙方(目标公司):巨鹿县腾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丙方的受托经营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 公司
(二)交易标的
乙方持有的丙方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
丙方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各方协商价格,人民币5.7 元。 (四)支付安排
甲方应向乙方1 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13 元,向乙方 2 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57 元。股权转让价款由甲方在满 足《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条件全部成就后的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 一次性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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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及附件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股权质押合同》 解除并在登记部门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生效。 (六)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和丁方承诺丙方于交割日 的净资产不低于其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如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损失 等任何原因造成交割日的净资产低于其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的部分 由乙方和丁方承担。
过渡期治理:乙方作为交割日前丙方的股东,丁方作为丙方公司 的受托经营单位,共同向甲方保证在过渡期间内不得做出或允许丙方 做出任何可能对转让目标股权及/或对丙方有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放弃丙方任何重大权利或利益,或使丙方承担任何重大责任 或义务。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 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与承 诺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若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 维护其权利:
(1) 暂时停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相关违约情势消除后 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本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 者迟延履行义务;
(2) 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本协议下的交易无法继续进 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 到达乙方、丙方或丁方任一主体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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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4)若违约方自违约发生起的20 个工作日内或在守约方要求的 补救期间内未能弥补违约,或其弥补措施毫无效果致使守约方仍遭受 不利影响,守约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中的股权转让;
(5) 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使违约方遭受的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五、涉及本次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
截止目前,腾煌公司不存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 系的人员,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腾煌公司与项目所在地巨鹿镇、官亭镇、观寨乡、小吕寨镇等所 辖十三个村村委会分别签订了为期20 年的检修道路土地租赁协议, 分别约定检修道路的土地使用面积及需支付的租赁费用。除检修道路 土地租赁外,目标项目不涉及其他土地租赁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主营业务情况对腾煌公司营业范 围、章程及法定代表人等事项进行变更,不会导致与关联人产生同业 竞争。
(三)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收购股权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包含自筹资 金)。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以偿还腾煌公司因开发、建设及 运营目标项目所产生的融资租赁费用、建设施工成本等全部负债。 (四)对外担保
1、本次交易完成后,腾煌公司原向江苏金融提供的电费收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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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动产抵押仍继续有效;
2、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或腾煌公司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若以腾煌公司为主体申请贷款,由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事项均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腾煌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主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 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公司或腾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 49,478.99 万元贷款,用以提前偿还腾煌公司于《融资租赁合同》项 下剩余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建设施工成本等全部债务。如果以腾煌 公司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超过49,478.99 万元。同 意在收购完成后,继续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 担保。
七、风险分析
(1)公司为腾煌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 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2)腾煌公司运营的巨鹿腾煌50MW 风电项目在上网电量方面存 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将会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5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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