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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Wind-Power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Oct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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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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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金额为328,554,750.16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842 号文《关于核 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 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 发行不超过17,778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根据2014 年9 月 26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 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数量为17,778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782,600.00 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 开发行A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554,750.16 元。募集资金已
于2014 年9 月23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本公司公 开发行A 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2014 年9 月24 日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7100009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核准 | 环保批复 | 项目 总投资 |
使用募 集资金 |
|---|---|---|---|---|---|---|
| 1 | 风力 发电 开发 项目 |
新疆乌鲁木齐托 里20 万千瓦风电 场一期4.95 万千 瓦工程 |
新发改能源 [2010]1109 号 |
新环监建函 [2008]55 号 |
49,916 | 13,000 |
| 2 | 内蒙古乌兰察布 市兴和风电场 4.95 万千瓦工程 |
内发改能源 字 [2010]2448 号 |
内环表 [2010]101 号 |
54,146 | 20,000 |
|
| 合计 | 104,062 | 33,000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用银行贷 款、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募集资金不足,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 由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
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额、募集资金到位后拟置换前期投入金额及未来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 投资金额 |
拟使用 募集资 金 |
募集资金拟置换前期投入金额及未来使用 计划 |
||||
| 2010 年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
| 1 | 风力 发电 开发 项目 |
新疆乌鲁木齐 托里20 万千瓦 风电场一期 4.95 万千瓦工 程 |
49,916 | 13,000 | 9,844 |
3,156 |
- |
- |
- |
| 2 | 内蒙古乌兰察 布市兴和风电 场4.95 万千瓦 工程 |
54,146 | 20,000 | 1,663 |
18,337 | - |
- |
- |
|
| 合计 | 104,062 | 33,000 | 11,507 | 21,493 | - |
-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日至2014 年9 月23 日止,本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总计金额为人民币818,620,275.43 元,主要 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购置风机发电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招股意向书披露 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 |
|---|---|---|---|
| 新疆乌鲁木齐托里20 万千瓦风电场一期 4.95 万千瓦工程 |
499,160,000.00 | 130,000,000.00 | 351,567,447.59 |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 和风电场4.95 万千瓦 工程 |
541,464,600.00 | 200,000,000.00 | 467,052,827.8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就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 专字第1400561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2,855.48 万元全部置换募投项目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风电场4.95 万 千瓦工程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0,000.00 万元、置换新疆乌鲁木齐托 里20 万千瓦风电场一期4.95 万千瓦工程已投入自筹资金12,855.48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4 年 9 月2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400561 号),认为本公司 编制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 年9 月23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 经按照其第二部分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公司截至2014 年9 月2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二 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 于以上意见,中德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项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 32,855.48 万元全部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 个月,置换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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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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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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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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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 振专字第14005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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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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