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2, 2018
55206_rns_2018-11-02_c035c9cc-2d70-41b7-a49a-c90580d0266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王曙光先生为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 础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
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 4、我们同意聘任王曙光先生为公司总裁。
特此发表意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敏 麻云燕 刘升文
2018 年11 月2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