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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26, 2013
55206_rns_2013-09-26_b4ef27e1-5a3e-4841-8bc8-960db6012fa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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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聘任副总裁的相关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对被聘任人员刘焰女士、张 卫华先生、刘德荣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认真审阅,我 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裁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 会聘任刘焰女士、张卫华先生、刘德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调整,符合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 整后的薪酬合理、公允;适当上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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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薪酬。
特此发表意见。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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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鸿雁 王 斌 尹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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