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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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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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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依法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 2020年共召开监事会15次,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并深入公司和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参观; 参加了监管机构的相关学习和培训。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 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 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已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会议内容 会议召
开时间
主要议题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
2020 年3
月6 日
1、审议《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4、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西安启源机电装备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3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十二次会
月13 日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
2020 年3
月25 日
审议《关于对西安启融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
2020 年4
月28 日
1、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6、审议《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
2020 年5
月8 日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2020 年5
月20 日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6
月10 日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2020 年7
月31 日
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启融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8
月21 日
1、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评估报
告》;
5、审议《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
置预案》
6、审议《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启融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2020 年8
月24 日
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2020 年9
月25 日
1、审议《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19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22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1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18
1、审议《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中节能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 交易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 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决议的形式 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认为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内控制度 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 1.6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 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止2021 年3 月1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的 1.60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包括:

  • (1)《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 (3)《关于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中节能商

  • 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以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 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会议内容 会议召
开时间
主要议题
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
2020 年3
月6 日
审议《关于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0,620.04 万元,占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87%,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 为对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子公 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

展和市场开拓,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 对以上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 定。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 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八)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 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利 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均及时、完整地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三、公司监事会2021 年度工作计划

1、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检查 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 况实施监督。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 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建立公司规范 治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 股东权益的责任。

3、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 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掌握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 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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