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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Nov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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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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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15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分别于2021 年11 月4 日、2021 年11 月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11 月1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31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95%、最高成交价为7.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5.6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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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11 月16 日)前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607,492 股。公司每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901,87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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