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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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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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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2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利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0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张利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1、股东的名称:张利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 0.20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减持股份来源:首发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 3、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01%)

  •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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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春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利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6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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