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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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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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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1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4 月21 日,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797,652,68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1,740,631 股 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785,912,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773,616.8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1,740,631 股, 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797,652,687-11,740,631=785,912,056 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股份)×10 股=235,773,616.8 元÷797,652,687 股×10 股=2.955843 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558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 -0.29558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7、公司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进行股份回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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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740,631 股后的785,912,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7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 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5 月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5 月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 年5 月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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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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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 月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607 | 王友林 |
| 2 | 08*678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 3 | 01*315 | 朱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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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00*320 | 沈舟群 |
|---|---|---|
| 5 | 08*994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4 月2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5 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 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六、其他
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 号
咨询联系人:陆玲燕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电话:0512-63299905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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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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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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