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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Oct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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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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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 20122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承诺履行情况的自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要求,康力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包括自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经过自查,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美娟女 士、朱奎顺先生于2010年3月12日分别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如 下承诺:
承诺自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于2011年11月10日就增持公司股份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放弃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
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美娟女士、朱奎顺先生,公司董事陈 金云先生、顾兴生先生、刘占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沈舟群女士、张利春先生、 韩公博先生、毛桂金先生、高玉中先生、富曙华先生,核心技术人员孟庆东先生 出具了《放弃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或任职期间,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 附属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 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2、不向其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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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3、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股份 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股份公司相应损失。同时本人违反本承诺所获得 利益归股份公司所有。4、本人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其他股 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王友林、陈金云先生、顾兴生先生、刘占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沈 舟群女士、朱瑞华先生、张利春先生、韩公博先生、毛桂金先生、高玉中先生、 富曙华先生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0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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