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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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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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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6,308.93元(不含税)以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98,113.20元(不含税),共计63,664,422.13元(不 含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 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79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604,53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79,999,99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952,830.1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5,047,167.7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对上述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容诚验字〔2021〕230Z006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步伐,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此外,在募集资金到帐

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4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966,308.93元(不含税),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98,113.20元(不含税),共计63,664,422.13元(不 含税),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63,664,422.1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
(万元)
截止披露日自
有资金已投入
金额(万元)
已置换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万元)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
设项目
92,016.21 78,000.00 6,196.63 6,196.63
总计 92,016.21 78,000.00 6,196.63 6,196.63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万元) (万元)
1 保荐费 141.51 141.51
2 律师费 28.30 28.30
总计 169.81 169.81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230Z1665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在《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

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事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 规定。鉴于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相关事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天华超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方案不存在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天华超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