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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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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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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天 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 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 及时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体现了较 强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因此,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认为: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 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沈同仙 龚菊明

2021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