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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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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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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了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 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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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 2021 年 3 月 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 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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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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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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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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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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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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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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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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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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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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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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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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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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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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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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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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