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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l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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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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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8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 超过41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67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 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7元/股。根据发行 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95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数量为1,55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92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 期的股票数量为392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35,050万 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170万股的29.96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547.8万 股的63.98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600.21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333.88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 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7月23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 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47.8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155.8万股,老 股转让数量为392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92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8.0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02.2万股,占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71.91%。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2014年7月15日(T-6日)公布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 中列示的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报价对象进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总 量为265.861万股(其中,公募及社保基金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 109.060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56.8004万股(限售12个月)),占本次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的48.53%;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最终获配数量为148.7598万股(其 中,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31.1598万股,老股 转让数量为117.6万股(限售12个月)),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7.16%; 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133.1792万股(其中,其他投资者获配的新股发行数 量(无限售)为15.579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17.5996万股(限售12个月)), 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4.31%。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7月23日(T日)结束。参 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进行了见 证。

6、根据2014年7月22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 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 35 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35 家,35 家有效报价对象均按 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96,873.5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35,050 万股。

2、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对象未按时在T 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的,其新股申购无效。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 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 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购资 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 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 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经核查确认,所有有效报价对象的网下申购均有效,未有被确认为无效申购 而剔除的有效报价对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35,050万股, 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170万股的29.96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547.8万股的 63.98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600.21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333.88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 年7月23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 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47.8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155.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92 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92万股),占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28.0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02.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71.91%。

三、配售原则及实施情况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投资者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A 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B 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

C 类:所有不属于A 类、B 类的网下投资者。

2、配售原则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40%优先向A 类投资者配售;安排 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5%)优先向B 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A 类投 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将适当降低B 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锁定期相同的同类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

本次老股转让数量大于零时的配售原则:

将回拨后(如有)扣除老股转让数量后的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以下简称“网 下新股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无限售申购进行配售:

(1)当A 类投资者的无限售申购总量 > 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时,A 类投 资者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 类投资者的无限售申购总量 ≤ 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时,A 类投 资者全额配售;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将本次网下老股转让数量向投资者的有限售申购进行配售:

(1)当A 类投资者的有限售申购总量 > 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40%时,A 类投 资者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 类投资者的有限售申购总量 ≤ 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40%时,A 类投 资者全额配售;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 零股统一分配给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由主承销商指定 一位配售对象获配零股。

4、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向A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含 新股和老股)的40%,在保证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 前提下向B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含新股和老股)的5%, 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 类、B 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可以向其他类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二)配售实施情况

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5,050万股,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47.8万股, 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155.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92万股(即本次 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92万股)。

1、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总量为265.861万股(其中,获配的新股发行 数量(无限售)为109.060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56.8004万股(限售12个月)), 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8.53%。

2、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最终获配数量为148.7598万股(其中,获配的新 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31.1598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17.6万股(限售12个月)), 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7.16%。

3、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133.1792万股(其中,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 (无限售)为15.579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17.5996万股(限售12个月)),占 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4.31%。

(三)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公募及社保基金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8.53%,大于40% 的预设比例;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7.16%, 大于5%的预设比例。

2、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为1.19715258%, 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配售比例为0.44387179%,其他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0.26052843%,公募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年金和保险机构的配售比例>其他投

资者的配售比例;老股转让数量(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 量)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为4.42938983%,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配 售比例为3.35042735%,其他投资者的配售比例1.99659762%,公募及社保基金的 配售比例>年金和保险机构的配售比例>其他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本次网下发行最终的新股发行数量中(含无限售和有限售的股份),公 募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2.10166798%,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 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1.41272365%,其他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 1.12198147%,公募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年金和保险机构的配售比例>其他投 资者的配售比例。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自愿限售期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万股)
1 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个月 1170 51.8243
2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个月 1170 51.8237
3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个月 1000 44.2937
4 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个月 200 8.8587
5 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国寿养老稳
健配置组合
12个月 1170 39.2
6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个月 1170 39.2
7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个月 1170 39.2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2个月 1170 23.3602
9 中邮创业-华夏银行-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
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止2015年7月
4日)
12个月 1170 23.3602
10 完莉平 12个月 600 11.9796
11 张晶 12个月 210 4.1928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个月 1170 23.3602
13 黄仕康 12个月 1170 23.3602
14 张星卫 12个月 400 7.9864
15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 690 8.2603
16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0 1170 14.0074
17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0 1170 14.0066
1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0 1170 14.0066
19 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 1170 14.0066
2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0 1170 14.0066
21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 1170 14.0066
22 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 400 4.7885
23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 1000 11.9714
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8月9日)
0 1170 5.1933
25 受托管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 1170 5.1933
26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 0 1170 5.1933
27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0 1170 5.1933
28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0 1170 5.1933
29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 1170 5.1933
30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0 1170 3.0482
31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0 1170 3.0482
3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0 1170 3.0482
33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1170 3.0482
34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0 1100 2.8658
3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
0 200 0.521
合计 35050 547.8
  •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根据《初步询价公告》及《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配售

  • 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有效报价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 如有疑问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五、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前各自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转 让老股,即股东转让老股的数量=老股转让总数×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股比例。 公司股东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数量如出现小于 1股的情况,则按取整数处理,相应的余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集中发售。 具体老股转让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前股本结构 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万股)
发行后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1 裴振华 3,315.0000 53.13 208.2504 3,106.7496 39.84
2 容建芬 923.0000 14.79 57.9833 865.0167 11.09
3 顾三官 325.0000 5.21 20.4166 304.5834 3.91
4 宋任波 299.0000 4.79 18.7833 280.2167 3.59
5 余树权 273.0000 4.37 17.1500 255.8500 3.28
6 刘昕 165.7500 2.66 10.4125 155.3375 1.99
7 由强 165.7500 2.66 10.4125 155.3375 1.99
8 吴军 117.0000 1.87 7.3500 109.6500 1.41
9 陆建平 104.0000 1.67 6.5333 97.4667 1.25
10 王珩 104.0000 1.67 6.5333 97.4667 1.25
11 成南 91.0000 1.46 5.7166 85.2834 1.09
12 陈萍 78.0000 1.25 4.9000 73.1000 0.94
13 李文漪 65.0000 1.04 4.0833 60.9167 0.78
14 王兆勤 58.5000 0.94 3.6750 54.8250 0.70
15 钱业银 52.0000 0.83 3.2666 48.7334 0.63
16 裴骏 39.0000 0.62 2.4500 36.5500 0.47
17 陈克 39.0000 0.62 2.4500 36.5500 0.47
18 陈雪荣 26.0000 0.42 1.6333 24.3667 0.31
总 计 6,240.0000 100.00 392.0000 5,848.0000 74.99

公司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 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2014年7月23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 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7月25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 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 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的市值区间为9.73-11.37亿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7 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88倍。

八、持股限售期限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限售期安排:无限售和自 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

九、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 [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十、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为3,200.26万元:其中承销费用为 1,100万元,保荐费用989.72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为558.34万元,评估费用为 15万元,律师费用为178.58万元,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326万元,材料制作费 用21.22万元,发行手续费用11.40万元。

由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即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承销费为 249.02万元。

十一、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33546、021-2033389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