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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Automative System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un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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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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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海纳川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纳川(滨州)发动机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发动机”)100%的股权,拟向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 启程”)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 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宜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六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取消补充泰安启程的流 动资金,未改变募集配套资金投向的实质内容。

  •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5日发布的《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 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解答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方案不 构成重大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及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3、公司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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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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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_______ 于光 贾丛民 _______________魏安力 熊守美 2016年6月20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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