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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Peony(Group)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2, 2017
56777_rns_2017-03-22_2e081137-0f3f-4dcb-80a1-4c045f852cd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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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提交的相 关资料以及实施、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事前审查,本 人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2、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 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 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的联营企业,黑牡丹置业持有 其49%股权,公司财务总监陈强任浙江港达董事,浙江港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关联交易是黑牡丹置业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港达提供为期18个月,总额不超过2.5 亿元的借款,支持其后续发展。在2.5亿借款额度以内,黑牡丹置业根据实际情 况分期出借,借款的资金占用费率为年利率8%。
本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本次以自有资金向联营企业浙江港达 提供借款,有利于浙江港达发展;资金占用费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江苏港龙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港达持股51%的控股股东,为对黑牡丹置业的借款偿还提供 担保,将其持有的浙江港达20%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在借款比例等同于股权 比例时解除质押,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