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G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4, 2025

55745_rns_2025-12-04_99b07887-af8a-44c2-9af6-a5da290a0af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47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63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于2025 年12 月4 日与梁大坤、梁大娟及梁大 芳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文冶有色金属”)的控股权。

2、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意向性约定,其实施及 后续正式收购协议的签署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 最终方案、交易金额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洽谈,且正式协 议的签署和交易的实施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 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4、公司基于在重金属废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技术和项目积累,完成了含锑废水和污泥 中高效回收金属锑的工艺验证,通过湿法工艺有效提高锑金属的回收率、降低能耗,并通过 收购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实现了向上游锁定关键原材料供应的战略布局。 本次筹划股权收购事项属于上下游产业链并购,核心目的是实现全链条产业化应用的战略延 伸,从末端的“回收”环节继续加大锁定前端的“原料”的量及布局中端“冶炼”环节,完 善锑开采、锑冶炼、锑产品生产、锑回收和锑资源保障全产业链,实现锑资源更大程度的综

合利用及实现更高的利润率,提升整个产业链条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产业链转型升级的新趋势。本次筹划收购事项,包含在产锑资 源,也有助于帮助公司的锑回收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初步测算,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充实锑资源储备、完善锑相关全产业链布局,依托自身锑回收技术优势实现上下游协 同,稳定原材料供应并降低成本,助力矿产业务稳步发展,深度践行“资源与环保共生”的 发展理念。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于2025年12月4日与梁大坤、梁大娟及梁大芳签订 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文冶有色金属的控股权。

本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意向性约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最终方案、交易金额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 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论证、协商确定,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届时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

1、交易对手一:梁大坤

身份证号码:5326211976XXXXXXXX

梁大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手二:梁大娟 身份证号码:5326211978XXXXXXXX

梁大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三:梁大芳 身份证号码:5326211974XXXXXXXX 梁大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00727329050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大坤 注册资本:1,0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5日

企业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西华路6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冶有色金属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大坤 545 51.03%
2 梁大娟 363 33.9888%
3 梁大芳 160 14.9813%
合计 1,068 100%

(三)主营业务

文冶有色金属是一个以锑矿采、选、冶,锑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主,辅以水电开发共同发 展的民营企业集团。主要生产精锑(可根据客户需求生产3N、4N 级高纯锑),高纯度三氧化 二锑和乙二醇锑,产品广泛用于阻燃剂、蓄电池及铅合金、玻璃、陶瓷、化学制品、催化剂 等工业领域。现有精锑生产线三条、三氧化二锑生产线两条、乙二醇锑生产线两条。

文冶有色金属及下属控股公司西畴县小锡板锑业有限公司登记持有的采矿权有2 宗,其 中小锡板锑矿山在产,广南县那丹锑矿待相关续期手续完成后复工复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种类 矿山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面积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采矿权 西畴县小锡板
锑业有限公司
C53000020110
23120106265
中华人民共和
国自然资源部
0.5498 平
方公里
2022-03-24 2022-04-07 至
2031-04-06
序号 种类 矿山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面积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小锡板锑矿山
2 采矿权 云南文冶有色
金属有限公司
广南县那丹锑
C53000020100
63120068521
文山壮族苗族
自治州国土资
源局
1.0503 平
方公里
2018-08-27 2018-08-27 至
2020-08-27

注: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南县那丹锑矿采矿证已过有效期,目前正办理续期手续。

1、基本情况

(1)小锡板锑矿山采矿权

“西畴县小锡板锑业有限公司小锡板锑矿山开采主要矿种为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为3 万吨/年,开采深度为1250 米至900 米标高,矿区面积为0.5498 平方公里。

2011 年2 月25 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云南省西畴县小锡 板锑矿区西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储字〔2011〕46 号)。累 计查明(保有)资源量为332+333 类工业矿矿石量32.08 万吨,锑金属量7760t;低品位矿矿 石量22.35 万吨,金属量2131t。”

2011 年3 月29 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云南省西畴县小锡板锑矿区西矿段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源储备字〔2011〕66 号),予以 通过评审备案。

(2)广南县那丹锑矿采矿权

“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南县那丹锑矿开采主要矿种为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 采,生产规模为3 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0503 平方公里。

2015 年4 月16 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云南省广南县那丹 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5 年)评审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储字〔2015〕19 号)。累 计查明工业矿111b+122b+333 类矿石量96.99 万吨,金属量31632t;低品位矿332+333 类矿 石量3.01 万吨,金属量396t。开采消耗111b 类矿石量71.18 万吨,金属量24849t。保有 111b+122b+333 类矿石量25.81 万吨,金属量6783t,平均品位Sb2.63%。其中111b 类2.11 万吨,金属量485t,品位Sb2.30%;122b 类13.25 万吨,金属量3499t,品位Sb2.64%;333 类10.45 万吨,金属量2799t,品位Sb2.68%。保有低品位矿332+333 类矿石量3.01 万吨, 金属量396t,品位Sb 1.32%。其中332 类1.13 万吨,金属量146t,品位Sb 1.30%; 333 类1.88 万吨,金属量250t,品位Sb1.33%。另保有334 类工业矿矿石量70.93 万吨,

金属量11860t ,品位Sb1.67% ;低品位矿矿石量12.10 万吨,金属量1261t ,品位 Sb1.04%。”

2015 年5 月25 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云南省广南县那丹锑矿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2015 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储备字〔2015〕41 号)予以评审备 案。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股东(以下简称“乙方各方”) 乙方之一:梁大坤

乙方之二:梁大娟 乙方之三:梁大芳 标的公司: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一)合作愿景

双方以标的公司股权合作为起点,探索长期战略合作路径,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 实现强强联合。

(二)收购意向

甲方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收购乙方各方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最终实现对标的公 司的控股,具体收购比例由双方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中明确。

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顺序、支付方式等)、交易价格,待 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后,由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正式《股 权收购协议》中予以明确。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甲方控股子公司(具体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甲方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战略规划。 (三)后续工作安排

本框架协议生效后,甲方有权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审计及评估工作,乙方各方及标的公司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及相关协助,确 保工作顺利推进。

若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未发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偏差与缺陷,双方应在上述工 作完成后尽快启动正式协议的磋商与谈判,明确各项具体交易条款。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公司章程及内部决策程序,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内部审

批及外部备案(如涉及)手续,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推进。

(四)排他性约定

自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180日内,乙方各方不得单方面与其他任何投资主体,就标的公 司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或其他与本次交易实质相同的事宜进行接触、洽谈、建立意向或订立 任何协议、文件。

(五)争议解决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因本框架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文冶有色金属深耕锑矿采、选、冶及锑产品加工销售,拥有成熟的生产体系、国内领先 的锑产品冶炼技术及稳定产能。公司基于在重金属废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技术和项目积累, 完成了含锑废水和污泥中高效回收金属锑的工艺验证,通过湿法工艺有效提高锑金属的回收 率、降低能耗,并通过收购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实现了向上游锁定关键原 材料供应的战略布局。本次筹划股权收购事项属于上下游产业链并购,核心目的是实现全链 条产业化应用的战略延伸,从末端的“回收”环节继续加大锁定前端的“原料”的量及布局 中端“冶炼”环节,完善锑开采、锑冶炼、锑产品生产、锑回收和锑资源保障全产业链,实 现锑资源更大程度的综合利用及实现更高的利润率,提升整个产业链条的效率和抗风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产业链转型升级的新趋势。本次筹划 收购事项,包含在产锑资源,也有助于帮助公司的锑回收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预计 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意向性约定,其实施及后续 正式收购协议的签署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最终 方案、交易金额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洽谈,且正式协议的 签署和交易的实施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梁大坤、梁大娟及梁大芳签订的《股权收购框架 协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