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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tarNeto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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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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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7-139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 6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 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 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
(1)根据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 年12 月7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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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及本计划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激发其责任感及使命感,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确定 2017 年 12 月 7 日为授予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并同意按照本计划规定向 6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49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2 元/股。
3、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迟家升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向李 国盛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合计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好 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 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 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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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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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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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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