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SL Pharmaceutical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Oct 21, 2010
54101_rns_2010-10-21_6839820c-b43d-4d24-8811-13d48033146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26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108 号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验 资 报 告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108 号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 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1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 1,100,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 民 1,1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实收资 本(股本)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06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98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52,980,0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 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第 1 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三)验资事项说明
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郝丽江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黄迎春 2010 年 9 月 26 日
第 2 页
附件(一)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0 年 09 月 25 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
| 货币 | 实物 | 知识 产权 |
土地 使用 权 |
其他 | 合计 | 其中:实收资本 | |||||
| 金额 | 占新增注 册资本比 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 金额 | 占新增注 册资本比 例 |
||||||||||
| 徐明波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00% | 1,100,000.00 | 100% | ||||
| 合计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00% | 1,100,000.00 | 100% |
附件(二)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0 年 09 月 25 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认缴注册资本 | 认缴注册资本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实收资本(股本)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变动额 | 变更后 | |||||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666,007.00 | 17.73% | 45,766,007.00 | 18.09% | 44,666,007.00 | 17.73% | 1,100,000.00 | 45,766,007.00 | 18.09% |
|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213,993.00 | 82.27% | 207,213,993.00 | 81.91% | 207,213,993.00 | 82.27% | 207,213,993.00 | 81.91% | |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207,213,993.00 | 82.27% | 207,213,993.00 | 81.91% | 207,213,993.00 | 82.27% | 207,213,993.00 | 81.91% | |
| 合计 | 251,880,000.00 | 100.00% | 252,980,000.00 | 100.00% | 251,880,000.00 | 100.00% | 1,100,000.00 | 252,980,000.00 | 100.00%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法 人单位和徐明波等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9 日,取得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1100000050356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2002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4]140 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5 日采 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900 万股,股本变更为 6,900 万元。
-
2005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
6,900 万元增加至 8,280 万元。
-
2007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
8,280 万元增加至 12,420 万元。
2008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12,420 万元增加至 24,840 万元。
2009 年 8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 的 20% (计 98.4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4,840 万元增加至 24,938.4 万元。
2009 年 11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王勇波、梁淑洁、 席文英、吴彦卓、陈遥)第 2 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80% (计 201.60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 本由 24,938.4 万元增加至 25,140 万元。
2009 年 12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首次行权其获授股 票期权的 20% (计 9.6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0 万元增加至 25,149.6 万元。
第 1 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0 年 5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第 2 次行权其获 授股票期权的 80% (计 38.40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9.6 万元增加至 25,188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明波先生第 2 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45.83% (计 110 万股),行权价格为 2.74 元 / 股。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 缴纳了行权资金。变更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88 万元增加至 25,298 万元。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新增的股本为人民币 1,100,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
三、审验结果
(一)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徐明波先生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3,014,0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1,914,000.00 元作为 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缴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0200049639751532343 账 号中。
(二)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