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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L Pharmaceutica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Oct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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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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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108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验 资 报 告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10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 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1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 1,100,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 民 1,1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实收资 本(股本)人民币 251,880,000.00 元,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天健正信验( 2010 )综字第 01006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98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52,980,0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 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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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三)验资事项说明

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郝丽江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黄迎春 2010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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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0 年 09 月 25 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货币 实物 知识
产权
土地
使用
其他 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金额 占新增注
册资本比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占新增注
册资本比
徐明波 1,100,000.00 1,100,000.00 1,100,000.00 1,100,000.00 100% 1,100,000.00 100%
合计 1,100,000.00 1,100,000.00 1,100,000.00 1,100,000.00 100% 1,100,000.00 100%

附件(二)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0 年 09 月 25 日止

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变动额 变更后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金额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666,007.00 17.73% 45,766,007.00 18.09% 44,666,007.00 17.73% 1,100,000.00 45,766,007.00 18.09%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213,993.00 82.27% 207,213,993.00 81.91% 207,213,993.00 82.27% 207,213,993.00 81.91%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07,213,993.00 82.27% 207,213,993.00 81.91% 207,213,993.00 82.27% 207,213,993.00 81.91%
合计 251,880,000.00 100.00% 252,980,000.00 100.00% 251,880,000.00 100.00% 1,100,000.00 252,980,000.00 100.0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法 人单位和徐明波等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9 日,取得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1100000050356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2002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4]140 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5 日采 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900 万股,股本变更为 6,900 万元。

  • 2005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 6,900 万元增加至 8,280 万元。

  • 2007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 8,280 万元增加至 12,420 万元。

2008 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12,420 万元增加至 24,840 万元。

2009 年 8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 的 20% (计 98.4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4,840 万元增加至 24,938.4 万元。

2009 年 11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王勇波、梁淑洁、 席文英、吴彦卓、陈遥)第 2 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80% (计 201.60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 本由 24,938.4 万元增加至 25,140 万元。

2009 年 12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首次行权其获授股 票期权的 20% (计 9.6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0 万元增加至 25,14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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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0 年 5 月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第 2 次行权其获 授股票期权的 80% (计 38.40 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49.6 万元增加至 25,188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明波先生第 2 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 45.83% (计 110 万股),行权价格为 2.74 元 / 股。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 缴纳了行权资金。变更后贵公司总股本由 25,188 万元增加至 25,298 万元。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新增的股本为人民币 1,100,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

三、审验结果

(一)截至 2010 年 9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徐明波先生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3,014,0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1,914,000.00 元作为 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缴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0200049639751532343 账 号中。

(二)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252,980,0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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