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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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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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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6-07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 次会议于2016 年10 月26 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传真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16 年10 月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8 人,实际参加董事8 人,其中独立董事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决定发行中 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 (一) 发行方案

  • 1、发行总额:新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 亿

  • 2、发行期限:3 年

  • 3、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为基础,由发行人和主

  • 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 5、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规定用途

  • 6、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 本次发行中票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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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情况决定,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 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公司”)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30 亿元集团综合授信业务,本公司及久安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为久安公司 使用该额度内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期 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贰年,其他约定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额度超 过公司2015 末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碧水源香港环保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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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碧水源香港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香港”)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为了满足碧水源香港开展境外业务的需要,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碧水源香港环保有限公司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署的《贷款协议》,并同意为上述协议项下 业务提供全额人民币壹拾柒亿元整的存单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5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额度超 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秦皇岛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秦皇岛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碧水源”)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0%。

为加强项目建设,公司同意为秦皇岛碧水源向中国银行昌黎县支行申请的人 民币56,000 万元,贷款期限10 年的项目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 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的被担 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内蒙古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内蒙古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源环保”)为本公司 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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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项目建设,公司同意为春源环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 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 于关联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本项 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新水源”)为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共计19.5 亿元资金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其中包括:同意为昆仑新水源公司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 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 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5 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 期限均为20 年的总额11.5 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 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 限不超过10 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 行的规模不超过8 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包括(1)为新水源公司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义 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2)为新水源公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第五年后回售、赎回情形下的支付回售款和赎回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两年 止。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 于关联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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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何愿平回避表决,本项 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方灏先生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合规性审核通过,并提交本次会议予以审议。

方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2015 年9 月 16 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资产重组、分 红派息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等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公司章程修订 对照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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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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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方灏先生简历

方灏先生,1973 年出生,吉林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士、澳洲维多利亚 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 年至2002 年,任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德隆 国际集团研究所高级经理、北京君士控股集团投资部部门经理、北京北大君士 集团副总经理。2002 年至2013 年,任北大方正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高级经理及业务总监、方正集团投资银行事业群财 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正集团投资银行事业群 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并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并兼任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商 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至 2016 年4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并兼任北 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5 月起, 方灏先生担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灏先生曾担任香港上市 公司高管职位,具有多年丰富的上市公司管理、投资等方面的经验。

方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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