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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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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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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2017 02150005

目 录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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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2017 】 02150005 号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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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作,以对《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 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远 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清双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仰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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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完成对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远智德”) 100% 股权 的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华远智德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简介

华远智德是 2014 年 10 月 22 日成立的国内优秀的大数据商业智能服务提供商,经 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 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主要基于企业全量 大数据技术为金融、制造、零售、快速消费品和政府公用事业等行业企业提供商业智能 的咨询、方案、技术工具和实施等专业服务。

华远智德能够帮助大型企业建立企业运营的整体大数据模型,并针对运营的关键 环节和流程进行精准建模和精确分析,提供包括全面预算管理、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近 远期营销预测、投融资管理、长期现金流管理、客户行为、基于 BOM 的生产成本和供 应链管理、产品及客户盈利能力、市场活动效率反馈等专项分析,显著提高企业经营的 洞察力和敏捷性,提升资金运营效率,增强业务流程驱动力,帮助企业增强整体市场竞 争力。

二、对外投资简介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一)本次对外投资简介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与华远智德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购买程学勇、刘金晓合计持有的华远智德 100% 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华远智德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待其工商过户手续完 成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华远智德原股东程学勇、刘金晓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确认以华远智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变更至本公司名下之日为资产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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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自交割完成日起,华远智德 100% 股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2016 年 8 月 29 日,华远智德 100% 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海淀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标的资产华远智德 100% 股权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华远智德 100% 股权。( 2016 年 8 月 29 日,华远智德获 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标的资产原股东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华远智德实际控制人程学勇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华远 智德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 万元、 300 万元和 400 万元。

若华远智德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超出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超出部分在承诺期内此后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时可用于弥补差额。

若华远智德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程学勇应就未达到 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详见《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6 年 8 月 15 日)之“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之“ 3 、 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原股东业绩承诺数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业绩承诺数 200.00 300.00 400.00
实际完成数 272.62
差额 72.62
完成率 136.31%

注:实际完成数为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标的资产原股东承诺 2016 年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应不低于 200.00 万元,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72.62 万元,完成承诺业绩。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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