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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lobal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Nov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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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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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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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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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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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范维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袁宏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邢晓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成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雷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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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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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范维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袁宏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邢晓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成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雷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 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 17:0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 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

  • 告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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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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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930906 传真号码:010-57930135

联系人:吴鹏 梁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94

  •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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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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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以下简 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 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累积投票
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范维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选举袁宏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邢晓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4 选举张成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5 选举雷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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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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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方框中的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提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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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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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523

  • 2、投票简称:“辰安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4、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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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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