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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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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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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易华 “ ” “ ” 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华录 、 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易华录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扩大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院”)业务规 模,满足技术产品资金投入需要,需要光研院各股东进一步增加投入。为更好服 务公司数据湖战略,公司拟与光研院各股东共同对光研院进行非同比例增资,其 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 3,47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研院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增加至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 光研院的股权比例由 39%增加至 42.5%,增资前后光研院各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 变化如下表:
| 变化如下表: | ||||
|---|---|---|---|---|
| 股东名册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占比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占比 | |
|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820 | 41 | 4,150 | 41.5 |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80 | 39 | 4,250 | 42.5 |
| 大连彩虹经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15 | 1,500 | 15 |
| 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00 | 5 | 100 | 1 |
| 合 计 | 2000 | 100 | 10,000 | 100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由于公司持有光研院 39%的股权,光研院系公司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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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公司且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系公司关联方, 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资前,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尹松鹤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华录大厦10层 |
| 股东构成 | 见上表 |
| 经营范围 |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与销售、高密度光盘库及硬盘阵列的云存储产品及其关键件销售、其他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音视频监控存储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智能感知与控制设备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车载充电池产品销售、国际贸易代理、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政策
根据经评估备案的评估结果(众华评报字[2018]第 29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光研院的所有者权益 1,996.99 万元。本次增资参照上述评估结果,以 1 元/注册资本作价进行增资,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资华录光存储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增资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结合国家大数据战略提出了数据湖战略,随着公司目前相关项目快速增 长,对蓝光光盘库系统集成软硬件的需求逐步增大。光研院的主要业务为从事蓝 光光盘库系统集成软硬件的生产与研发,公司通过加大对该领域的投资,将大大 提升公司在大数据存储领域的竞争力,有助于增强双方在市场拓展、项目运营、 区域资源优化等方面的优势融合,有助于易华录数据湖战略目标的落实,形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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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与光研院的业务协同效应。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华录本次对光研院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北京易华录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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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对联营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宗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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