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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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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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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陈息坤先生,1962年生,工学博士,中国电源学会变频电源与电力传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曾任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曾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多轴伺服驱动系统项目经理;曾任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9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年未亲自出席会议 列席股东会次数
陈息坤 6 6 5 0 0 0

本人认为:2025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实际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次数 应出席/实际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次数 应出席/实际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次数 应出席/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陈息坤 1/1 0/0 0/0 0/0

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2025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任职期间,持续关注上证 e 互动及其他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和评价,倾听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公司优化信息披露与沟通机制,提升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未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确认公司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范畴,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审议、考核、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2025年9月15日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陈息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