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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Feb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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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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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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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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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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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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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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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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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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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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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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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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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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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聘任黎东荣先生为总裁;聘任万卿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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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冰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葛才丰、张雁冰、王生堂、万卿、齐清涛、李国政为 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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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国才 曹五顺 孙敏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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