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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ahao Technology Corp.,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Nov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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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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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12 月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 年12 月15 日

至2016 年12 月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02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
种类和面值
1.03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及
发行方式
1.04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1.05 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06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1.07 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锁
定期安排
1.08 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
整方案
1.09 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
益归属
1.10 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与
补偿、奖励安排
1.11 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12 (二)募集配套资金
1.13 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1.14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15 3、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式
1.16 4、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17 5、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1.18 6、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
1.19 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20 8、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3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
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5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
案》
11 《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13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14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及
填补措施议案》
17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
宜的议案》
19 《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0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 上述议案已经过大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20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郑建军、孙雪理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25 大豪科技 2016/12/8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 2016 年12 月12 日至 12 月13 日(上午 9: 00—12:00,下午 2:30—5:00)到本公司企划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 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企划证券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等。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相关资料原 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2、联系人:杨薇\王晓军

  •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邮编:100015

  • 5、电话:010-59248942、010-59248940

6、传真:010-59248880

  • 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 年12 月15 日召开 的贵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
1.02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1.03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04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标的资产
1.05 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
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06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数量
1.07 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本次发行锁定期安排
1.08 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09 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1.10 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业绩承诺与补偿、奖励
安排
1.11 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实施
1.12 (二)募集配套资金
1.13 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
种类和面值
1.14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
发行方式
1.15 3、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式
1.16 4、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
及发行价格
1.17 5、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1.18 6、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
安排
1.19 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
整方案
1.20 8、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
2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及不构成借壳
上市的议案》
5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
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
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议案》
11 《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
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3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
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
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
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
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17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
关事宜的议案》
19 《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
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