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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Feb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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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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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 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 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披 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查询,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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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1 冷晓翔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125,000 0
2 孙鸣 董事、副总经理 125,000 0
3 郑勇 董事、财务总监 2,612 0
4 陈岗 副总经理 100,000 0
5 张黎红 副总经理 100,000 0
6 高海娜 副总经理 75,000 0
7 李静怡 董事会秘书 15,000 0

上述7人均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24年6月, 该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申报登记,并披露了相关公告。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符 合行权条件获得股票后,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了行权操作。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前,在此之 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 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1.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02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中:

(1)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交易过公司股票的302名激励对象中有7名对 象同时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2)对于其他存在数量较多的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主要原因系 公司于2022年实施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存在较大范围内的人员重合;同时在2024年6月,该期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股票 期权自主行权的申报登记,并披露了相关公告。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获得股 票后,部分激励对象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了减持操作。上述 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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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 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 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 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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