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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5, 2021

55772_rns_2021-04-25_f1081f60-f411-4b28-8b4d-ed0a0f248158.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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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 如下意见:

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宽余先生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 反担保。前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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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文婷 樊 泰 孙文洁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