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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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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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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徐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7 0 7 0 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会
2 0 2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
2020 年1月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就“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报告的事项。
2020 年4月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 对2019 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案”、 “聘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会计政策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 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2020 年度薪酬调整”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业绩承诺期届满股权减值测试情况”、“调整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报告的事项。
2020 年7月8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就“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报告的事项。
2020 年8月20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2020 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报告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 的战略决策、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讨论并上报 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监督和完善,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 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其他工作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0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 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坚

2021 年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