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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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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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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 金锦萍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2 年 6 月 15 日起担任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 就本人在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 场方式召开 2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6 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 次会议。本人亲自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此外还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2 次。

在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时,我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 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后,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任职期间, 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2017 年 1 月 13 日,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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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2017 年 1 月 19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放弃北 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3 月 27 日, 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预 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 2016 年度利润分配、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聘请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选举公司董 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 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2017 年 7 月 24 日,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签署课题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签署课题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七)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放弃 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2017 年 8 月 14 日,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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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签署《技术 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选举公司 董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17 年度, 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 职责,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 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 (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任职期间,有效监督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本人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状况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时掌握董事会决策相关依据,监督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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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一 ( ) 2017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 2017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 2017 年度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 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金锦萍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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