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h-Propert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22, 2023
57009_rns_2023-03-22_17f6a463-40d0-4425-a7be-ae775212e52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8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不得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 方式合法合规,具有可行性。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picture [8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该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 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 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 必要性及可行性。
6.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
2
==> picture [8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出具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8.公司编制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3-2025 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及《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3 月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