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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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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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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 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