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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Aug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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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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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 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 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 、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 ) 提案名称 :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 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 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 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 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 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 、登记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9:00—11:30、13:00—17:00
-
3 、登记地点: 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
4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 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
5 、会议召开时间、费用: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
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 ”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一 。
-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议案的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备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 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 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 项划“√”)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投票表决 | 投票表决 | 投票表决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 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