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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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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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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670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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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 1-5 |
|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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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670 号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 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宝鼎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宝鼎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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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4]001100267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宝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宝 鼎科技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宝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宝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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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纯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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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第 2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 ]186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9 月23 日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6,690,391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24 元。截 至2022 年9 月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99,999,994.84 元,扣除发行费用13,911,97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286,088,022.78 元。
截止2022 年9 月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以“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51,165,293.17 |
|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5,238,851.52 |
| 减:本年补充流动资金 | |
| 本年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
| 本年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 25,389,813.82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31,014,330.87 |
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5,389,808.66 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 元;于2022 年9 月23 日起 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389,808.6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25,389,813.82 元。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014,330.8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专项报告第 1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定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 度》经本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西湖支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310010610120100216175,并于2022 年10 月19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浙商银行杭州西湖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606021729200238706,并于2023 年7 月19 日与本公司、工商银行招远支行、中信证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 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支行 |
3310010610120100216175 | 285,999,994.84 | 196,303,865.17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远支行 |
1606021729200238706 | 34,710,465.70 | 活期 | |
| 合计 | 285,999,994.84 | 231,014,330.87 |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专项报告第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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