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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3
May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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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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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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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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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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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5 月10 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5 月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 月10 日上午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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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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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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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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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 李宜三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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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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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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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426,3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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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288,628,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25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797,4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517%。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878,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878,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17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 人,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71,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71%;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4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7,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246 %。
-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57,602,909 股,其中同意257,58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31%;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 注销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4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 %;反对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2.026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婧婕律师、刘浩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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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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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