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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3

Jan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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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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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开庭事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3 月上旬,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 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2021)浙72 民初346 号传票:原告泰格散装7 号有限 公司(Tiger Bulk No.7 Limited,以下简称“泰格公司”)以海事海商纠纷为由, 将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 被告诉至法院,第三人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虎锋轮” 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员工工资等损失。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 年2 月7 日受 理并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中止审理,2021 年5 月17 日,宁波海 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72 民初346 号之一,做出本案中止诉讼的裁定, 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鄂民终256 号案件判决生效后再进行。

2022 年12 月,宝鼎科技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鄂民终256 号《民事判决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发来的传票,宁波海事法院于2023 年1 月13 日开庭审理此案。

2023 年1 月13 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泰格公司诉宝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劳氏船级社 (中国)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公司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余各方代理 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了庭审。

庭审中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即要求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32,863 美元(按 起诉状之日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汇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 元) 以及自2016 年10 月31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公司代理人发表了答辩 意见,其余各方当事人也发表相应的答辩意见。各方当事人围绕证据进行了质证

并发表了辩论意见。宁波海事法院未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预计将在审理后择期 宣判。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1 月17 日